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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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可能需要提前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那么应当如何编制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荐】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学校饮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学校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发学校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具体措施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饮用水,做好每年两次水处理设备的检测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学校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1、报告制度

校区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由医务室及时向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向教育局和卫生防疫监督所报告。

2、现场保护和水源处理

保护好水源现场,请市卫生防疫监督所及时提取水样。将污染水源彻底放尽,停止饮用。

3、指挥协调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要各施其职,各负其责,指挥校区师生员工协调作好校区水源污染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饮用水卫生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4、加强饮用水卫生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①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饮用水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②结合季节性、突发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饮用水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保障措施

1、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饮用水污染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学校卫生室,具体负责突发饮用水污染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2、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3、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

根据园林、市政、建设工程的特点,工地现场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坍塌、火灾、中毒、爆炸、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交通安全等。应急预案的人力、物资、技术准备主要针对这几类事故。

一、应急处理原则

1、项目工地发生安全事故时,抢救受伤人员是第一位的任务,现场指挥人员要冷静沉着地对事故和周围环境作出判断,并有效地指挥所有人员在第一时间内积极抢救伤员,安定人心,消除人员恐惧心理。

2、事故发生地要快速地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和二次事故发生。

3、要按照不同的事故类型,采取不同的抢救方法,针对事故的性质,迅速作出判断,切断危险源头再进行积极抢救。

4、事故发生后,要尽最大努力保护好事故现场,使事故现场处于原始状态,为以后查找原因提供依据,这是现场应急处置的所有人员必须明白并严格遵守的重要原则。

5、发生事故单位要严格按照事故的性质及严重程度,遵循事故报告原则,用快速方法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应急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公司总部设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工程项目经理部设置应急计划实施的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1.应急组织的分工职责:

1、应急预案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③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④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⑤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⑦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

⑧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⑨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⑩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2、应急预案副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②向应急总指挥提出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③保持与事故现场副总指挥的直接联络;

④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⑤组织公司总部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施工场区生产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⑥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⑦根据各施工场区、加工厂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3、培训演练部的职能及职责

①根据工程项目生产的特点,施工场区人员的构成情况,以及施工场区周围环境状态,按照已确定的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应急内容,制订培训和演练计划;

②按照应急预案和公司总部的年度计划规定和各项目经理部的计划安排,按时按计划组织各应急反应队伍进行各种应急反应技能的学习和培训,适时组织各应急反应队伍进行应急反应技能的演练;

③协助组织各项目经理部施工场区内的各类应急反应队伍,建立各项应急反应机制;

④通过培训和演练,及时修正应急反应的不足和缺陷,独步完善各项目经理部的项目应急反应实施机制,培训演练内容和措施;

⑤收集和整理在应急反应技能演练和实施中所获得的信息,及时反馈反应操作副总指挥,作好应急反应的人力资源资料和应急能力资料档案的归档。

4、危险源评估部的职能和职责

①对各施工现场及加工厂特点以及生产安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②指导生产安全部门安全措施落实和监控工作,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

③完善危险源的风险评估资料信息,为应急反应的评估提供科学的合理的、准确的依据;

④落实周边协议应急反应共享资源及应急反应最快捷有效的社会公共资源的报警联络方式,为应急反应提供及时的应急反应支援措施;

⑤确定各种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反应现场指挥中心位置以使应急反应及时启用;

⑥科学合理地制定应急反应物资器材、人力计划。

5、工程技术服务部的职能和职责

①根据各项目经理部及加工厂的施工生产内容及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而必须运用建筑工程技术解决的应急反应方案,整理归档,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做好技术储备;

②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工作。

6、善后工作部的职能和职责

①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大灾之后不发生大乱;

②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

③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④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

7、事故调查部的职能及职责

①保护事故现场;

②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

③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④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总结。

8、后勤供应部的职能及职责

①协助制订施工项目或加工厂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项目施工生产厂场的应急反应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收集和建立并归档;

②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变更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更新和达标;

③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项目经理部施工场区的应急反应物资资源信息、建立档案并归档,为应急反应行动的启动,做好物资源数据储备;

④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资源到施工现场,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务。

9、应急人力管理部

①协助各项目经理部制订施工场区的应急反应行动人力配备计划;

②按已制定的项目施工场区应急反应行动人力配备计划,协助项目施工场区建立和配置各种应急反应救援小组;

③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各应急救援小组的人员变更,数量到位状态;

④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项目施工场区的应急反应行动人力资源信息,建立档案并归档,为应急反应行动的启动,作好人力资源的数据储备;

⑤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周边它分公司及项目经理部的应急反应人力资源,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救援。

三、危险源的确定

1、基坑边坡在外力荷载作用下滑坡倒塌。

2、脚手架发生部分或整体倒塌及搭拆作业发生人员伤亡事。

3、压力容器受外力作用或违反安全规程发生爆炸及由此引起的连锁反应事故(如火灾)。

4、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设施的严重损坏。

5、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发生严重漏电。

6、食物中毒。

7、其他作业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

四、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1、应急预案的启动前提

施工场区发生重大事故前兆或发生评估预测为:

(1)死亡数在1人以上;

(2)直接财产损失在4万元以上;

(3)对施工场区外的影响有明显的破坏或人身伤亡。

2、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响应

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起动应急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总指挥发出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启动应急反应公司总部一级应急反应行动组织和项目经理部二级应急反应行动组织,

按应急预案的规定和要求以及事故现场的特性,执行应急反应行动.

根据事态的发展需求,及时启动协议应急救援资源和社会应急救援公共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减少人员伤亡。

五、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公司总部、施工项目部的全体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主要培训以下内容:

1、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训练;

2、施工安全防护、作业区内安全警示设置、个人的防护措施、施工用电常识、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机械的安全使用;

3、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

4、事故报警;

5、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6、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二)演练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经过有效的培训,公司总部人员每年演练一次。施工项目部在项目开工后演练一次,根据工程工期长短不定期举行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六、各类事故的处置程序和抢险措施

(一)处置程序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事故时,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应根据当时的情况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或进行现场抢救,同时要以最快的速度进行报警,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救排险,并根据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尽量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公司及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制定出本单位的安全消防通道及安全疏散道路路线图,并确保通道的畅通,遇突发紧急事故时,由专人指挥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根据不同的事故,明确疏散的.方向、距离和集中地点。

(二)报警和联络方式

一旦发生事故时,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在进行现场抢救、抢险的同时,要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进行报警,如有人员伤亡的,要拨打“120”急救电话和公司报警电话;如果发生火灾,应拨打“119”火警电话和公司报警电话。

(三)各类事故的抢险措施

1、触电事故的抢险措施

一旦发生触电伤害事故,首先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方法是切断电源开关,用干燥的绝缘木棒、布带等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将触电者拨离电源),其次将触电者移至空气流通好的地方,情况严重者,边就地采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压法抢救,同时就近送医院。

2、坍塌事故的的抢险措施

一旦发生事故,应尽快解除挤压,在解除压迫的过程中,切勿生拉硬拽,以免进一步伤害,现场处理各种伤情,如心肺复苏等。同时,就近送医院抢救。严重可能全身被埋,引起土埋窒息而死亡,在急救中应先清除头部的土物,并迅速清除口、鼻污物,保持呼吸畅通。

3、机械伤害事故的抢险措施

(1)对于微小伤,工地急救员可以进行简单的止血、消炎、包扎。

(2)就近送医院。

4、中毒事故的抢险措施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中毒事故,让病人大量饮水、刺激喉部使其呕吐,立即送医院抢救,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保留剩余食品以备检验。

5、火灾事故的抢险措施

(1)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时需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2)当电源线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保持一定充分距离,抢险人员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3)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或干燥砂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扑救。

(4)气焊中,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将火熄灭。

(5)一般情况发生火灾,工地先用灭火器将火扑灭,情况严重立即打“119”报警、讲清火险发生的地点、情况、报告人及单位等。

七、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

(一)应急电话

1、通讯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作用意义

在安全生产方面进行现场事故的应急处理电话、通讯的畅通和正确应用,对事故的及时急救、控制事故的严重度具有很大的作用,发生事故和情况向远程有关单位部门发报救电话。工伤事故现场重病人抢救报救拨打120救护电话,请医疗单位急救。火警、火灾事故报救拨打119火警电话,请消防部门急救。发生抢劫、偷盗、斗殴等情况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警救助。

2、保证电话在事故发生时应用和畅通

在室外附近张贴119电话的安全提示标志,以便现场人员了解,在应急时快捷地找到电话拨打报警报救。电话一般应放在室内临现场通道的窗扇附近,以便节假日、夜间等,房内无人、上锁,有紧急情况无法开锁时击碎窗玻璃,就可向有关部门、单位、人员拨打电话报警报救。电话旁应张贴常用紧急急用查询电话和工地主要负责人和上级单位的联络电话。

3、电话报救须知

救护电话号码为“120”,火警报警电话为“119”,拨打电话时要尽量说清楚以下几件事:

(1)说明伤情(病情、火情、案情)和已经采取了什么措施,好让救护人员事先做好急救的准备。

(2)讲清楚伤者(事故)在什么地方,什么路几号、什么路口、附近有什么特征。

(3)说明报救者单位、姓名(或事故地)的电话或传呼机或传呼电话号码以便救护车(消防车、警车)找不到所报地方时,随时用电话通讯联系。基本打完报救电话后,应问接报人员还有什么问题不清楚,如无问题才能挂断电话,通完电话后,应派人在现场外等候接应救护车,同时把救护车进工地现场的路上障碍及时给予清除,以利救护到达后,能及时进行抢救。

(二)急救箱

1、急救箱的配备急救箱的配备应以简单和适用为原则,保证现场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减,定期检查补充,确保随时可供急救使用。

2、急救箱使用注意事项有专人保管,但不要上锁。

定期更换超过消毒期的敷料和过期药品,每次急救后要及时补充。

放置要有一定的合适位置,使现场人员知道。

(三)其他应急设备和设施

由于在现场经常会出现一些不安全情况,甚至发生事故,由于采光和照明情况不好,在应急处理时就需配备有应急照明,如可充电工作灯、电筒、油灯等设备。

由于现场有危险情况,在应急处理时就需要有用于危险区域隔离的警戒带、安全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标志牌。

有时为了安全逃生、救生需要,最好还能配置安全带、安全绳、担架等专用应急设备和设施工具。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

为提高本院对突发辐射事故的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辐射事故的损害,保护环境,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

二、辐射事故分级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十条和《射线装置分类办法》规定,结合我院使用射线装置为Ⅲ类装置,发生事故时,定性为一般辐射事故,即:是指Ⅳ类、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三、本预案适应范围

凡本院发生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所致辐射事故适用本应急预案。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快速反应、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五、组织机构及职能

1、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汪素梅

副组长:袁军

成员:放射科工作人员

应急值班电话:0394-8992036

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医院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负责组织协调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3)组织辐射事故应急人员的培训;

(4)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环保部门的联络、报告应急处理工作,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和审定;

(5)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处理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3、小组职责分工

组长:全面负责小组工作,现场指挥工作。

副组长:具体负责小组工作,收集有关工作信息,各科室之间的协调,管理全院辐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工作,辐射事故应急处理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成员:负责事发现场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辐射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日常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六、预防事故措施

1、健全辐射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机器旁悬挂或放置操作规程卡片;

2、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机器操作规程和辐射防护应急培训,持证上岗;

3、定期检查维修机器,使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加装应急开关或电源总开关。

七、应急处理措施

严格遵守射线装置的操作规程,一但发现控制台上的监视器不能停止、按钮不能复位或其它情况,造成射线装置一直出射线时:

1、立即按下应急开关或切断主控电源,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上报;

2、医院启动应急预案;

3、控制现场,积极主动调查事故原因;

4、及时报告当地环保部门和卫生部门,并在2小时内填写《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

5、协助环保、卫生部门调查事故原因。

6、协助卫生专业人员对受照射人员进行受照剂量估算,并进行身体检查和医学观察;

7、及时向公众发布消息,消除公众疑虑;

八、辐射事故的报告

发生辐射事故的科室,必须立即向医院值班时报告。医院值班室应立即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处理情况向区环保局和区卫生局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九、善后处理

1、保存好受照人员的体检资料,做好医学跟踪观察;

2、请专业维修人员检查维修,确认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3、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

十、预案管理

1、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预案二年修订一次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xx〕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安全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分类1。按照事故发生的行业和领域划分

1、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2、火灾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

4、农机事故

5、水上交通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2。按照事故原因划分

物体打击事故、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灼烫事故、淹溺事故、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顶片帮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药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锅炉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伤害事故20种。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按照事故的等级划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5

一、组织机构图

二、岗位职责和权限

1、基地经理兼HSE负责人岗位职责:

a)按照QHSE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建立、实施并保持QHSE管理体系。

b)负责批准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对其实施的有效性负责;

c)负责各类突发性、灾害性生产事件、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d)负责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控制;

e)负责对不合格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

f)配合经营财务部对值班期间的合同进行评审;

g)配合做好管理体系内审工作。

2、技术总工岗位职责:

a)在管理者代表领导下,负责QHSE管理体系建立、实施运行过程中的组织、协调、检查与考核工作,监督QHSE管理体系的总体绩效。

b)协助管理者代表组织内部审核;

c)负责体系文件和工艺技术文件和资料的制订、修订及控制;

d)协助值班经理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控制;

e)负责组织解决技术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工艺、技术问题,并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

f)负责产品标识和追溯;

g)配合基地经理作好HSE监督工作,基地经理不在时代理其职权;

h)贯彻执行QHSE体系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

i)按时进行各个施工项目的HSE现场巡回检查,包括HSE资源配置状态,人员持证情况,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HSE两书一表实施及记录情况;

k)协助组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及“两书一表”。

3、主任兼HSE监督员岗位职责:

a)负责搜集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b)负责搜集上级部门及顾客方的相关文件及规定。

c)配合值班经理组织对各类突发性、灾害性生产事件、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d)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保证设备的'测量精度和准确度满足使用要求;

e)负责生产设备、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检修与校准管理;

f)负责安全与环保专业监督管理。

4、定向井监督兼项目HSE监督员岗位职责:

a)接受基地经理的领导,向基地经理负责。

b)负责现场宣传和贯彻QHSE体系及定向井施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c)负责对QHSE配置资源的检查验收;

d)负责施工组成员的HSE职责分工,并进行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e)负责并监督“两书一表”的实施、填写记录;

f)负责计划书的填写;

g)负责灭火器的检查;

h)负责监督项目组劳保穿戴;

i)负责现场安全用电、防止火灾及触电伤害;

j)执行现场设备操作规程、遵守工艺纪律;

k)出现事故,负责向公司相关部门汇报;

l)在紧急情况下启动并组织处理最低级别的应急反应计划,并及时上报基地经理,配合作好进一步应急反应程序;

m)与甲方及公司相关单位进行信息交流;

n)负责回收和项目组发生的生活垃圾妥善处理。

5、定向施工员兼HSE小组成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定向井监督的领导,向定向井监督负责;

2)进入井场按要求穿戴劳保,遵守现场QHSE各种管理规定;

3)接受定向井监督和甲方组织的HSE教育。参加甲方组织的应急演习。

4)负责保持绞车房、工程车、野营房卫生;

5)使用绞车施工时,使用前进行绞车电动机外壳接地,保证接地良好;负责绞车的日常检查及维护;施工时摆放警告牌;

6)负责检查绞车房、野营房的闸刀、漏电保护器、用电线路等完好情况;

7)执行现场设备操作规程、遵守工艺纪律;

8)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向项目组长报告,并协助解决;

9)出现事故,协助项目组长按应急计划进行救护,并按相关程序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汇报;

10)协助定向井监督做好项目的其他工作、服从定向井监督的安排。

6、仪器测量员兼HSE小组成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定向井监督的领导,向定向井监督负责;

2)进入井场按要求穿戴劳保,遵守现场HSE各种管理规定;

3)接受定向井监督和甲方组织的HSE教育。参加甲方组织的应急演习。

4)负责保持操作间、野营房卫生;

5)负责仪器接地部位的接地,保证接地良好;

6)负责检查操作间、野营房的闸刀、漏电保护器、用电线路的完好情况;

7)执行现场设备操作规程、遵守工艺纪律;

8)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向定向井监督报告,并协助解决;

9)出现事故,协助定向井监督按应急计划进行救护,并按相关程序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汇报;

10)协助定向井监督干好项目的其他工作、服从定向井监督的安排。

三、各类事故应急预案

1、疏散行动程序

a)在井场入口设有应急集合点,发生井喷、火灾及有毒气体泄露时,所有人员立即按井队应急逃生路线疏散到集合地点。

b)疏散到集合地点后,由定向井监督点名,清点人数。

c)疏散集合完成后,确定人员到齐,如有人员未到齐,应首先寻找失踪人员。

d)疏散到集合地点的人中不得参与抢险、围观,只有应急状态解除后,非抢救人员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2、井喷失控、着火应急预案

a)摆在井场的仪器房任何时候必须挂好应急钢丝绳,保证在发生意外或突发事故时,可迅速将仪器房拖离现场。

b)一旦井喷失控,首先组织人员应尽快将仪器房断电后,利用UPS有效的供电时间,迅速将截止事故发生时所有录井数据用软盘备份一份,根据井场的状况,尽可能还原。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6

为确保桶装水饮用、生产过程中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紧张而有秩序地正确处理事故,最大限度地避免发生危害饮用人员的身体健康重大事故,防止事故蔓延和二次事故发生,积极有效地组织处理事故,稳定人心,尽快恢复生产,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产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总经理

副组长: 副经理

成 员:

二、处置职责

产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各成员按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

(一)先期处置。组长XXX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封存造成或可能造成产品安全事故的产品及其他物品,组织回收已售出的造成或有证据证明可能造成产品安全事故的产品及其他原材料,将中毒人员或饮用过同样食物者立即送往就近的医院进行救治,降低事故的危害。事发地所在负责人负责通知群众立即停止饮用可疑产品,尽快脱离接触可疑污染物。保留好可疑产品,以供医疗检验查明原因。

(二)医疗救护。副组长XXX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迅速赶赴事发地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并协调救治过程中所需特殊和紧缺药品的供应。

(三)维护秩序。组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维护现场秩序,防止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发生。介入现场调查取证,对造成产品安全事故的当事人应依法控制,开展事故的调查和责任追究。必要时,封闭或者限制使用相关的产品生产经营场所,防止事件扩大。

(四)发布信息。组员XXX 负责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信息发布产品安全事故有关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对媒体发布的信息,应当经应急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向社会发布。

(五)后期处置。组员XXX负责组织产品安全事故的后期处置工作。人员安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协调造成产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组长XXX负责应急处置中的综合协调,并指定人员负责信息收集、汇总和报送工作。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预案的规定,具体制定相应工作方案。 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服从指挥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7

为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幼儿事件,最大程度挽救幼儿生命,确保师幼生命安全,结合我园的实际,特制定预防应急预案。

一、应急工作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幼儿事故,一旦发生幼儿事件,以最快速度处置突发幼儿事件,我园成立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应急工作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幼儿安全教育的组织领导、过程落实、检查考核、督导考评,负责应急物资准备。

二、防防范措施

1、各班教师要充分利用游戏活动对幼儿进行防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幼儿了解时的自救、互救方法,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2、教师要加强对幼儿的管理教育,不得让幼儿擅自离开校园到河边玩水。

3、幼儿园要结合实际情况,利用家长会、家园联系栏、致家长一封信、与家长交谈等形式,宣传安全知识。

4、教育幼儿假期去河边玩,必须由家长陪同,不得让幼儿私自下河。

5、幼儿园要建立健全预防幼儿事故的安全防范制度。把任务落实到部门、班级,实行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

6、幼儿园应当加强易发生地方的隐患排查。

7、加强家园的`联系,增强家长防止孩子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8、和青山镇内其他安全管理部门加强联络,确保发生安全事件时能联动联防。

9、加强夏季防危害性宣传,提高家长及村民的防患意识。

三、应急处置

1、幼儿一旦在园内发生事件,幼儿园将由安全保卫处和本班老师要采取积极果断措施进行抢救,并在第一时间与家长联系,以最快的速度,送最好的医院,用最好的医生,尽最大努力挽救生命,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如果幼儿在家发生事件,家长和监护人要牢记抢救方法,避免盲目施救,并立即拨打120抢救电话。

3、一旦出现伤亡事件,幼儿园防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对事件做出妥善处理,并如实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8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规范高效的灭火救援应急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处置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省消防条例》《xx省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机制》《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xx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需要相关力量联合处置的火灾事故。

(四)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各级各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整改和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从源头上预防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要充分发挥社会灭火救援资源优势,协调有序、快速高效地开展火灾扑救、人员救治和善后处理等工作。始终把抢救遇险人员生命和保证灭火救援人员人身安全放在首位,采用先进的灭火救援装备和科学的技战术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火灾事发地政府的作用,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各乡镇政府(开发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对火灾的快速应急能力。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的职责,落实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尽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成立xx市灭火救援联合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救援大队。

总 指 挥:xx市人民政府市长。根据实际情况,可委派其他主管领导代行总指挥职责。

副总指挥: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长

市应急局局长

市消防救援大队主官

(二)指挥部职责

负责全市火灾事故预案修订和应急处置工作。

制定总体决策和战斗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现场情况变化,提出相应措施,适时调整作战方案和调配灭火应急救援力量,组织协同作战。

统一调度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保障资源,必要时直接指挥火灾事故现场的灭火救援工作。

统一协调联动单位参加火灾事故灭火应急救援。

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火灾事故及灭火救援情况,统一发布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信息,并负责善后工作。

适时组织召开联动工作会议,讲评和部署工作。

指定成立事故调查组。

(三)联动单位职责

当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时,市政府立即成立灭火救援联合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成员由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宣传部、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气象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水利局、供电公司、燃气公司、人社局、生态环境分局、卫健局x名负责同志担任。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乡镇政府(开发区)和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应急管理局: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参与灭火救援工作,组织相关专家或技术人员协助指挥部决策;协调发改局及火灾事故发生地政府做好救灾物资的发放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

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灭火救援行动的具体实施。

宣传部:负责收集信息和资料,由指挥部统一授权统一发布灭火救援情况,做好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公安局:负责组织治安、交警、派出所等相关警种参与灭火救援。交警主要对火灾现场及周边主要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交通畅通和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治安、派出所主要对火灾现场实施警戒,维护现场秩序。

住建局:负责调派吊车、铲车、推土机、破拆车等工程车辆装备参与灭火救援任务;负责组织、协调建筑专家以及相关部门对受灾害事故影响的建筑设施进行安全评估,根据需要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交通局:负责处置现场所需物资的运输保障,组织协调因灾受损公路的抢修工作,组织调配紧急救援和撤离人员及疏散物资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

气象局:负责监测火灾现场气象信息,做好分析预测,及时为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气压、温度、湿度、雨量等实况和预报。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调度环卫洒水车和绿化车对火灾现场消防车辆进行供水,必要时可在消防救援部门的组织指挥下调集车辆参与火灾扑救。冰冻天气情况下,对灾害事故现场实施融雪。

水利局:负责火灾事故救援现场及周边区域市政消防管网增压、减压工作,必要时停止部分地区的供水。

供电公司:负责调派相关专家、技术人员和救援力量为处置现场提供电力技术支持,实施断电、架设临时供电线路或出动应急供电设备等措施。

燃气公司:负责火灾事故救援现场及周边区域燃气管网增压、减压工作,必要时停止部分地区的供气。调度燃气、供气等相关方面的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和专家、人员技术支持。

人社局:负责对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伤亡人员认定及相关政策落实。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指导救援队伍划定救援现场危险区域范围;对外围大气环境和水环境及时进行检测,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环境质量标准,确定超标区域范围和污染物质的成分及浓度;为可能引发环境污染的火灾及消防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提供其他相关的技术支持。

卫健局: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实施现场急救及伤员的转运、治疗工作,并负责事故现场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必要时与上一级医疗卫生机构联系,确保伤员的救治工作。

火灾事故发生地政府:协助灭火救援联合指挥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根据指挥部确定的范围,组织村(居)委会抽调工作人员,组织周边群众进行疏散,进行必要的安全提示和调集救援物资。协调火灾发生地单位为灭火参战人员提供饮食保障。

(四)专家组职责

市消防救援大队会同应急局建立灭火、防火、化工、医疗、建筑、电气、化学、石油等各类专业人才库,为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和解决灭火救援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

三、应急响应

(一) 响应程序

火灾发生后,消防救援大队立即到达火灾现场,组织实施灭火救援,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政府办公室、灭火救援应急指挥部,灭火救援应急指挥部视情况决定是否启动预案。政府办公室、消防救援大队按要求上报相关情况。

响应分级

四级响应

灭火救援联合指挥部接到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火情难以控制或有继续蔓延趋势的一般火灾报告后,启动预案四级响应,消防救援大队立即到达火灾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密切掌握火情和灾情发展,视情况报告灭火救援应急指挥部调派相关部门的灭火救援力量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增援,通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进入待命状态,并立即做好参加灭火救援工作的准备。

三级响应

灭火救援应急指挥部接到已发生或可能发生较大火灾的报告后,启动预案三级响应,灭火救援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长立即赶赴现场指挥,组织成立火场指挥部,根据火情调集火灾发生地周边有关乡镇(开发区)、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增援。周边增援灭火救援力量接到增援命令后,立即调集人员赶赴现场。

二级响应

灭火救援联合指挥部接到已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火灾的报告后,启动预案二级响应,灭火救援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赶赴现场指挥,组织成立火场指挥部,根据火情调集火灾发生地周边有关乡镇(开发区)、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增援,并视情况报请上级政府派出应急救援力量增援。周边增援灭火救援力量接到增援命令后,立即调集人员赶赴现场。

一级响应

灭火救援联合指挥部接到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的报告后,启动预案一级响应,灭火救援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指挥,组织成立火场指挥部,根据火情调集火灾发生地周边有关乡镇(开发区)、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增援,并视情况报请上级政府派出应急救援力量增援。周边增援灭火救援力量接到增援命令后,立即调集人员赶赴现场。

(三)响应等级调整

灭火救援应急指挥部根据火情或灾情发展,可适时调整响应等级。

(四)现场处置

发生较大以上火灾时,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派出以消防救援大队主官为组长的火场工作组赶赴现场,按照以下措施开展处置工作。

消防救援大队:到达火场后立即与乡镇(开发区)政府建立通信联系,随时上报火灾扑救进展情况;听取火场指挥员工作汇报,汇总火场情况,协助火场指挥员开展扑救方案制定、人员调配、战术制定、指挥决策等工作;协助解决火灾扑救中遇到的有关困难和问题;传达市政府和市指挥部的.指示要求,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成员单位到场后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现场救援工作。

公安局:加强对火灾受影响区域的治安管理,合理设置警戒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卫健局:医护急救人员靠前设置救护点,及时救治伤员,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伤情、疫情;

供电公司:组织安排相关专家、技术人员为处置现场提供技术支持,实施断电、架设临时供电线路或出动应急供电设备等措施;

自来水公司: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对市政消防管网进行增压、减压工作,必要时停止部分地区的供水;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火灾现场需要调度环卫洒水车和绿化车对火灾现场消防车辆进行供水,必要时可在消防救援部门的组织指挥下调集车辆参与火灾扑救;

住建局:安排调集建筑专家对受火灾事故的建筑物及可能受影响的临近建筑物进行安全评估分析,并将分析数据及时上报现场指挥部,以确保灭火救援人员人身安全;

气象局:可利用气象观测车实时观测救援现场的风向、风速、湿度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观测数据;

火灾事故发生地政府:做好现场受灾群众的清点登记和临时安置工作,对受灾群众进行安抚,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五)后期处置

火灾事故发生后,指挥部应视火灾程度和涉及范围,成立灾后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并组织有关部门对灾后可能造成污染或损失的现场进行监测、评估、清除,保证灾害地区正常的生活环境。

当地政府(开发区)应及时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工作。应急、发改等部门依据职责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生活,对转移的受灾群众由当地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并保障基本生活条件。

公安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根据需要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维持秩序,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对参加灭火救援的企业消防队、个人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依照规定予以补偿。

(六)信息发布

指挥部按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的要求和程序,做好火灾事故信息发布工作。新闻媒体记者进入火灾事故现场进行拍摄采访时,应经指挥部批准,服从现场指挥,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佩戴必要的防护装备,不得妨碍灭火救援行动。

(七)应急结束

火灾事故处置完毕后,现场指挥部应组织人员全面、细致地检查火场,彻底消灭余火。对石油化工装置、储存设施的温度及其周围可燃或有毒气体、易燃可燃液体蒸汽的浓度进行检测,并进行相应处理,防止复燃。同时应责成失火单位或相关单位、人员保护火场。必要时,留下必须的灭火力量进行监护。灭火应急救援结束后,应将各类消防水源、消防设施恢复到常备状态;失火单位、环保部门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进行监控、处置,防止造成次生灾害;各救援队伍迅速补充油料、器材和灭火剂,调整执勤力量,恢复战备状态。

四、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

各级各部门应加强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支持鼓励乡镇(开发区)、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村(居)委会、社区等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救援队,将医疗救护、工程机械抢险、石油化工、电力抢险、辐射防护等专业救援队伍纳入应急救援力量体系,配备救援装备,开展专业训练,提高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二)通信保障

指挥部办公室和各部门、各单位建立的应急指挥工作平台确定各参与部门和单位的通讯方式。依托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公众通信网络,以消防和公安通信网络为主,以公众通信网络为备份,建立消防通信调度指挥网络和现场移动通信指挥网。

(三)经费保障

处置火灾事故资金从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的消防业务经费中列支,情况紧急时可由同级财政部门先行预拨,保障应急需要。

五、预案演练与评估

灭火救援指挥部从实战角度出发,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的灭火救援联合演练,加强各级各部门与灭火救援力量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切实提高灭火救援能力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由指挥部组织召开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联席会议,通报情况、交流学习,协调相关业务。为保持本预案的有效性及可行性,更换负责人的单位应及时报告指挥部及办公室。预案演练评估工作由消防安全评估机构依据现行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条文对预案演练实施情况和效果作出相关评估。

六、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预案实施后,指挥部办公室应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作出相应修改并报市政府审批。各乡镇(开发区)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或修订本地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市消防救援大队制定。

(二)预案解释

本预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由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9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区居民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区经济协调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处的实际,特制定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区区域内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的食物污染事故,食品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

2.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

3.加强群防群控和日常监测,对食品安全事故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的原则。

4.发挥先进科技和专家作用,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5.坚持快速反应和高效处臵,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和整改落实的原则。

二、应急组织体系

(一)区应急指挥部及其职责 区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区应急指挥部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负责发布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

4.审议批准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

5.向保税区管委及市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保税区管委和上级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处臵指令等。

(二)区应急指挥部相关职能部门及其职责

预案启动后,区应急指挥部成员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臵工作的需要,还可确定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以外的其他必要的村、企事业单位作为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如下:

1.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报告、通报、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工作;指导各村实施重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组织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生产环节的调查,开展对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的源头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2.党政办: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协调xx人民医院开展食物中毒病人的救治工作;

3.xx人民医院:负责突发重大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及病员救治,开展对餐饮业和食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违法行为的查处,依法开展对重大食物中毒的卫生学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4.财政所: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5.综治办、xx派出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保障事故发生区域内

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交通疏导等工作;配合抓好互联网信息的管理及有害信息的封堵工作。

6.其他成员单位根据事故应急处臵工作的需要,在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做好相应工作。

(三)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指挥部下设的办事机构,设在党政办。本专项预案启动后,区党政领导自动兼任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区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臵工作;

2.检查督促各村、企事业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臵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有关部门、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臵工作情况;

5.完成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应急处臵工作小组

本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

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臵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为提高处臵效率,迅速开展工作,根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臵环节要求,成立以下基本应急行动组:

1.调查处理组。由区主任牵头,有关专家、事件主管部门、规划建设中心、综治办、派出所等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调查事故起因,分析各方、各类责任,评估处臵结果。属责任事故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2.综合协调组。由分管经济发展的相关领导牵头,事件主管办公室与经发中心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综合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汇报事件动态,传达上级部门和领导批示精神,协调专业应急机构和事件主管办公室、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以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等。

3.事故查处组。由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牵头,综治办、工商、医院、社区建设办、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快速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以及污染影响,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控制污染的扩散,消除危害,并对潜在危害继续监控。

4.医疗救护组。由分管卫生工作的区领导牵头,社服中心、计生办、xx人民医院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5.后勤保障组。由分管农业工作的区领导牵头,区财政所、市政园林环卫中心等参与。主要职责是根据事故处臵情况,协调、组织、落实应急救援所需各类物资,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

6.信息宣传组。由分管宣传工作的区领导牵头,区党群办公室、宣传办公室等参与。主要职责是实时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展及处臵工作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公告、通报、简报等文字材料,按规定向保税区管委、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开展新闻报道等工作。

7.警戒保卫组。由主管政法领导牵头,派出所、交警队、武装部、土地房屋管理中心等参与。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五)村应急响应人员及职责

各村民委员会为村级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的专项领导、处臵、协调机构,各村安全协管员,为本村应急响应联络员。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启动后,要及时、有效、准确上报本村事故发生、发展状况,并切实根据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落实相应应急工作。

三、运行机制

食品安全事故的主要应急管理工作具体包括监测预测与信息报告、先期处臵、预案启动和预警发布、指挥协调、应急结束、善后处理、调查评估等方面。

(一)监测、预测与信息报告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监测、预测、预警系统,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和动态的监测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臵。

对于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事发地村和有关单位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按紧急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区报告,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区应急管理办公室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或者有可能发生的信息后,由区相关应急主管部门进行处臵,向区领导报告。

1.报告内容范围:

(1)已掌握的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风险信息;

(2)区内已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2.责任报告单位:

(1)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

(2)食品检验机构及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3.责任报告人:

(1)村负责人和相关的工作人员;

(2)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

(3)消费者。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二)先期处臵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臵,控制事态,并将事故和有关先期处臵情况按规定上报区相关应急管理部门和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区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在接到信息后,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应在事发后30分钟内启动先期处臵机制。一小时内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基础处臵工作;并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对初步判断为属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在事发后一小时内按规定要求报告至保税区港区相关领导。同时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态势,掌握应急处臵工作情况,及时传达区领导批示和要求,做好启动区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预案启动和预警发布

对于先期处臵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或者需要区协调处臵的食品安全事故,根据事态发展,区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经

区主要领导批准启动预案。对需要向社会发布预警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发布预警。

(四)指挥与协调

区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开展处臵工作,主要是: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臵工作,迅速控制事态发展,组织营救、救治和转移、疏散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决定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调集和配臵本区域资源和其它援助资源,维护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参与现场应急处臵工作的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在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

(五)应急结束

在应急救援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区相关应急主管部门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经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

(六)善后处理

对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臵,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区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救助资金和物资。各保险企业要快速介入,及时做好理赔工作。高度重视和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给人们造成的精神创伤。

(七)责任与奖惩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重要情况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调查评估

区有关主管部门要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臵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向区领导作出报告。

四、附则

本预案由区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各村、企事业单位和区部门按本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0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1、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教师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消防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救设备等物资准备工作,强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2、灭火行动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

利用学校配置的消防器材及有关设施,全力进行扑救。

3、通讯联络组及职责

组长:江年杰

副组长:黄书斌张献卫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

迅速与学校保卫处或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引导人员和设施进入事件地;拨打119消防电话,联络有关部门、个人,组织调遣消防力量;负责对上、对外联系及报告工作。

4、疏散引导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

引导有关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负责重要物品的看守工作。

5、安全防护救护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

利用现有器材对伤员进行紧急抢救,联系有关医院抢救。

二、应急行动

应急前准备:

领导小组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消防救护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应急任务。

应急过程行动:

1、领导小组得悉消防紧急情况后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种救护队伍迅速集结待命。

2、通讯组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疏散组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3、灭火行动组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4、灭火行动组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供电输电、保管室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5、安全救护组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滋生其他灾害。

6、安全救护组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7、灭火行动组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的发生。

三、火灾后有关行动

1、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家长的思想稳定工作。

2、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学校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3、迅速了解和掌握学校火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为预防和控制较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和一旦发生较大火灾事故以后,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前锋镇较大火灾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预案:

一、火灾事故类别

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2、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3、较大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4、一般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二、处置原则

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种灭火救援力量的职能作用,在实施灭火救援行动中,始终贯彻“先救人、后救物,先重点、后一般,抢险救援与生活保障同步”的行动原则。采取科学的处置方法,快速有效地实施较大火灾扑救和积极参加其他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

三、应急抢险救援机构

镇成立较大火灾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

指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职责:全面负责较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协调和决策,下达应急指令,召开指挥部会议和应急联席会议,按照镇政府要求,根据事故性质、规模和地理位置等布置应急处置工作。

副指挥:分管消防副镇长

职责:协助指挥长做好全镇较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和决策工作。

成员单位:党政办、前锋派出所、安监站、村建站、文广站、卫生院、企管站、镇中心小学、前锋供电所、镇供水公司

职责:参与较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和决策工作,落实指挥部应急指令。

指挥部下设以下8个应急处置小组:

1、灭火救援组:

组长:前锋派出所所长

副组长:前锋派出所指导员

成员单位:前锋派出所、前锋消防队、道路站、卫生院、村建站、前锋供电所、供水公司

职责:掌握灾情并预测发展变化情况,实施随机指挥,具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同作战,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及时请求上级支援。

2、警戒组

组长:前锋派出所所长

副组长:前锋派出所指导员

成员单位:前锋派出所、农路站

职责:根据应急救援需要和灾害事故性质,确定警戒区域,维护事故现场交通秩序,保证执行任务的`各种车辆畅通无阻。

3、后勤保障组

组长:党政办负责人

副组长:镇财政所所长

成员单位:党政办、财政所、村建站、前锋供电公司、供水公司、前锋电信支局

职责:负责灾害事故现场水、电、气供应或切断、通信畅通、环境监测及所需器材装备和其他物资供应。

4、医疗救护组

组长:前锋卫生院院长

成员单位:前锋卫生院及相关村社区卫生室

职责: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治和运送。

5、新闻报道组

组长:镇文广站站长

成员单位:镇文广站

职责:了解灾情动态和救援情况,确立宣传口径,负责新闻报道和发布,编写情况快讯。

6、事故安抚组

组长:镇民政助理

成员单位:镇民政办、有关保险公司及单位

职责:安抚灾民,发放救灾物资和救灾款,组织灾民自救。

7、技术专家组

组长:镇安全办负责人

成员单位:前锋派出所、卫生院、村建站

职责:配合县技术专家组工作,对灭火、防化抢险救援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及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数据,解决处理抢险救援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8、事故调查组

配合县事故调查组对灾害事故现场勘查、调查,认定事故原因和责任,灾害事故调查处理、评估或核实灾害损失。

四、较大火灾事故现场处置

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后,根据火灾事故性质和种类,首先调集消防大队和派出所到现场进行处置。并根据报警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和安委会报告,调集相关增援力量到场配合协同作战。

1、火灾扑救

在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由消防大队负责火灾的扑救,并根据火灾等级发展情况,请求上级支援。

2、警戒疏散

派出所负责火灾现场警戒区域划定,实施现场警戒,疏散警戒区域无关人员,组织突出队协同消防队员抢救被困人员。同时,负责维护现场交通秩序,实施局部交通管制。根据需要由指挥部调集县治安大队或武警中队协助警戒和疏散。

3、医疗救护

根据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政府统一调集救护车和医疗救护人员到达现场,负责现场医疗救护。

4、通信联络

根据现场需要,由电信支局负责提供现场有线通信,抢修有线通信线路。

5、后勤保障

负责灭火作战需用物资的调集和储备;

落实个人防护器材;

协调灭火设备和检查进入火场的人员防护装备落实情况。

6、事故调查

火灾发生后,镇指挥部应积极开展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形成书面材料报镇政府;

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由县以上安监部门牵头组织调查。

五、具体要求

1、一旦发生较大火灾,指挥部应立即通知相关单位负责人赶赴现场。迅速成立指挥部并将指挥位置前移至出事现场,指挥救援。

2、火场救人任务较重时,指挥部应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酌情将主要力量调集到救援和疏散人员方面。

3、参战人员要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

4、消防部队力量调动和灭火行动命令,应由消防指挥员逐级下达,坚决防止灭火整体方案因局部行动的不一致而干扰和破坏。

5、指挥员要密切注意火场各种复杂情况和险情的变化,适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伤亡。

6、灭火行动中,要优先利用着火场所的内部固定灭火设备,提高灭火效率。要做好不间断地战斗协同工作,充分发挥各参战力量的作用,形成整体合力。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2

1.适用范围

1.1本预案适用于安装工程分公司在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应对和处置。

1.2本预案归口管理部门为安装工程分公司办公室。

2.风险分析与事件分级

2.1风险分析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机械伤害、触电、火灾各种自然灾害以及中暑、中毒事件等均会对职工造成人身伤害。为了保工程的顺利开展,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及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保证广大职工的职业健康安全,以及在发生伤亡事故时有应急处置办法,根据施工生产过程中五大伤害的实际制定本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2.2事故分级

(1)轻伤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一次事故只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一次事故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死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

3.编制的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劳动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3国家和地方职业健康安全有关规定

3.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3.5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4.组织机构及职责

安装工程分公司应急组织机构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

4.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工作职责:

(1)审定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全面指导分部的应急救援工作;

(3)落实集团公司有关应急工作的重要指令;

(4)负责组建应急指挥部或指定人员到现场指挥应急抢险工作,对应急抢险重大问题进行上报、决策;

(5)上报事故信息;

(6)负责审定下达和解除预警信息,负责下达应急响应程序的启动和终止指令;

(7)应急响应结束后,安排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评估和总结;

(8)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和培训广大职工掌握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程和规章制度;

(9)针对施工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机械伤害、触电、火灾等各种自然灾害以及急性中毒事件等均会对职工造成人身伤害的危险,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4.2应急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员:土建项目部、安装项目部全体人员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一系列文件指示精神和本单位应急领导小组的会议决议,有关要求等;

(2)负责24小时应急值守,接收各类突发事件的报告,跟踪事件的处置状况,收集相关信息并做好上报工作;

(3)负责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组织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审核,发布和管理备案等工作;负责制定、报批和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培训计划;

(4)负责应急资金计划的制定;

(5)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建设,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的编制,落实,制订应急物资和装备配备计划,负责应急物资的定期检查等;

(6)负责应急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应急队伍的培训与演练计划等;

(7)组织应急演练,应急培训、应急物资和抢险救援队伍等,并对施工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管理。

4.3现场应急救援队伍

现场应急救援队伍是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主要包括现场抢险组(救援、疏散,警戒等)、医疗救治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保安组。

(1)现场抢险组

组长:项目负责人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实施现场救援方案确定的各项救援措施以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事故损失;负责现场受伤人员的救护,设置隔离区域;负责协助外部救援和医疗队伍开展工作;

(2)医疗救治组

组长:医务室负责人

成员:医疗室全体人员为医疗救治组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抢救受伤人员,组织抢救所用医用物质;

(3)后勤保障组

组长: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办公室人员

主要职责:保障应急救援物质的供应,平时对所用物质妥善管理;

(4)善后处理组

组长:项目负责人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受伤人员的后续医疗救治;负责核实受伤人员情况及其亲属的接待,安抚;负责恢复现场施工工作。

(5)事故调查组

组长:项目负责人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搜集事故资料;负责事故调查,确定事故损失,性质、原因,提出预防措施和处理意见等。

(6)保安组

组长:项目部保安部负责人

成员:项目部保安部负责全体保安员为组员

主要职责:负责人员与事故现场的隔离、警戒;

5.监督与预警

5.1风险监督

5.1.1工作职责

土建项目部、安装项目部负责风险监督工作.负责与各施工单位对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佩戴情况,及时获取事故信息,及时应急办公室报告。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应急办公室根据事故情况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发布预警通报,通知各部门作好应急准备。

5.1.2监督方法

(1)工程项目在组织招标过程中严格审核投标单位的资质;

(2)签订施工合同过程中严格界定事故责任,由集团法务部把关审核;

(3)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4)与施工人员及时交流,避免出现情绪意外现象;

(5)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分析研判危险因素;

(6)与施工工程所在单位人员配合监督、管理施工过程。

5.2预警信息发布

应急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结合事故等级,研判可能造成的后果,综合判断情况的紧急程度,确定预警级别。由应急办公室采用电话,短信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事件时间、地点、可能影响的范围以及应采取的措施等。

5.3预警行动

各应急救援工作组接到预警信息后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4.4预警调整和结束

应急办公室根据事故的变化情况,报请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调整或解除预警信息通知。

6.应急响应

6.1信息报告

6.1.1轻伤事故:应由项目部在24小时内报告公司领导、生产办公室和公司总工会;

6.1.2重伤事故:公司在接到分公司和项目部报告后2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工会组织;

6.1.3重伤三人以上或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公司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工会组织和人民检察机关,填报《事故快报表》,公司工程部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应到达现场;

6.1.4死亡三人以上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公司应立即报告当地市级人民政府,同时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组织、人民检察机关和监督部门,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委托人)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如路途比较远确实无法赶赴现场时,应立即委托临时代理人进行指挥活动,并应在1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6.1.5急性中毒、中暑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

6.1.6易爆物品爆炸和火灾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6.1.7员工受伤后,轻伤的送工地现场医务室医治,重伤、中毒的'送医院救治;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的,公司应在8小时内通知安全监督部门处理;

6.1.8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并尽可能提供以下信息:事故类型,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巳采取的措施,事故可能发展趋势。

6.2应急处置措施

根据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场地环境和条件等第一手资料,并熟悉掌握安全法规、安全技术标准,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各种安全技术措施有充分的时间作准备,保证各种安全措施的落实。

6.2.1“高处坠落”的应急措施

防止高空坠落的重点是防止架上坠落。于是要求脚手架必须由架子工进行搭设和拆除,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必须认真把好十道关口,即安全交底关、材质检查关、尺寸关、铺板关、栏护关、连接关、承重关、上下关、保险关和检验关。其他如悬空坠落、临边坠落等也是事故发生中较高的类别。防止高空坠落发生最根本的措施还应从物和人两方面进行落实,物的方面就是要有满足规范规定的防护设施,从人的方面来讲,就是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满足一定要求,即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年龄不满18周岁和饮酒以后,均不得从事高空作业;6级以上大风及雷暴雨天,以及夜间施工照明不足的情况下,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此外,高空作业人员要正确使用安全带。在高空作业时,必须把安全带的系绳挂在牢固的结构物、吊环或安全拉绳上,且应认真复查,严防发生虚挂,脱钩等现象。使用安全带系绳长度需要3m以上时,应使用加有缓冲器装置的专用安全带,使用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减少坠落时的冲击高度。安全带的使用期为3~5年,使用期间如发现异常现象,应提前报废,高空作业无处挂安全带时,应专门设置挂安全带的安全拉绳,安全栏杆等,否则,不能施工作业。

“三宝”防护措施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挽救了无数职工的生命,已被建筑企业广大职工公认为安全“三宝”

(1)进入施工现场的职工必须戴安全帽。进人施工现场的职工必须戴好符合标准的安全帽,帽衬与帽壳之间必须保持4~5cm的间隙,并要系好帽带,防止脱落,防止坠落物件把帽子打掉致伤头部。

(2)悬空作业人员须系安全带。凡在2m以上悬空作业,必须系好符合要求的安全带,若有的悬空作业点没有挂安全带的条件时(如:行车梁的上部、吊装屋架上弦等),施工负责人应为工人设置挂安全带的安全绳、安全栏杆等。

(3)高处作业点的下方必须设安全网。凡无外架防护施工,必须在高度4~5m处设一层固定安全网,每隔4层楼再设一道固定安全网,并同时设下层随墙体逐层上升的安全网。凡外架、桥式架、插日架的操作层外侧,必须设置小孔安全网,防止人、物坠落造成事故。

“四口”防护措施

(1)凡楼梯口、电梯口(包括垃圾口)、预留洞口(包括管井口),必须设围栏或盖板、架网。混凝土预制楼板的预留洞口,可事先预埋钢筋网。设备安装时再剪掉预埋钢筋网。

(2)正在施工的建筑物所有出入口,必须搭设板棚或网席棚。棚的宽度应大于出入口,棚的长度应根据建筑物的高度,以5~10m为宜。

“五临边”防护措施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台的外侧边等,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设置lm高的双层围栏或搭设安全网。

“架子把住十道关”脚手架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是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万一脚手架发生故障,往往会造成多人重大伤亡事故。因此,对各种脚手架必须严格掌握,认真把好十道关口。

(1)材质关:严格按规定的质量、规格选择材料;

(2)尺寸关:必须按规定的间距尺寸搭设立杆、横杆、剪刀撑、栏杆等;

(3)铺板关:架板必须满铺,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并经常清除板上杂物,保持清洁、平整。木跳板厚度必须达5cm;

(4)栏护关:脚手架外侧和斜道两侧必须设lm高的栏杆和立网;

(5)连接关:必须按规定设剪刀撑和支撑,高7m及以上的架子,必须与建筑物连接牢固,不得摇晃。①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一根支杆,与地面角度应不大于60°;②架子高度在7m以上和无法设支杆时,每高4m,水平每隔7m,脚手架与建筑物应至少有一个连接牢固点;③剪刀撑,不论木、竹、钢管脚手架均应在尽端双跨内和中间每隔15m设纵向剪刀撑,其最大宽度不超过6跨,与地面呈45'~60°夹角,从上到下连续设置;

(6)承重关:钢管脚手架均布载荷,不得超过27MPa。在脚手架上堆砖,只允许单行侧摆3层。用于装修工程,钢管脚手架的允许载荷最大为20MPa。其他架子(桥梁、吊篮、挂架、挑架等),必须经过计算和试验确定承重载荷⊙如超载,应采取加固措施以保证安全;

(7)上下关:必须为工人上下架子搭设马道(斜道、跑道)或阶梯。严禁施工人员因从架子爬上爬下而造成坠落事故;

(8)雷电关:①凡金属脚手架与一万伏以上高压输电线路的水平距离必须保持5m以上,或者搭设隔离防护层。②一般电线不得直接捆在金属架杆上,必须捆扎时应加垫木隔离。③凡金属脚手架高于周围避雷设施者,架间每隔24m设一个避雷针,针端要高出最高架杆3。5m;

(9)挑梁关:悬吊式吊篮脚手,除吊篮按规定加工、设栏护和立网外,挑梁架设要平坦和牢固;

(10)检验关:各种架子搭好后,工长必须组织架工和其他作业工种共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上架操作。使用时,特别是大风、雷后,要检查架子是否稳固,发现问题及时加固,确保使用安全。10m以上的脚手架,在操作层下面留一层架板,以保证安全。如因材料不足不能留设安全层时,可在操作层下设张安全网,以防万一。

“屋面天棚有措施”在天棚和轻型屋面(石棉瓦、玻纤瓦等)上操作、行走十分危险,稍踏偏楞木,就会坠落伤亡。因此,凡在天棚和轻型屋面上操作、行走之前,必须在上面搭上垫板或在下方满搭安全平网。

“梯子必须牢又坚”由于梯子不牢发生的高处坠落事故是较多的,因此要求:①梯子要牢;②踏步高度在30~40cm;③与地面夹角60°~70°;④底脚要有防滑措施;⑤顶端捆扎牢固或设专人扶梯。

施工现场使用的龙门架(井字架),必须制定安装和拆除施工方案,严格遵守安装和拆除顺序,配备齐全有效限位装置;在运行前,要对超高限位、制动装置、断绳保险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验收,经确认合格有效,方可使用。

脚手架外侧边缘,应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搭设脚手架,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操作层的跳板必须满铺,并设置踢脚板和防护栏杆或安全立网;在搭设脚手架前,须向工人作较为详细的搭设交底。

6.2.2“物体打击”的应急措施

施工工过程中,立体交叉作业、吊模、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整体脚手架的升降、都存在着物体打击的可能,预防物体打击是生产过程中时刻注意预防的工作

(1)在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如防护棚及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应设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控,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2)机械的安装和折卸如吊机、施工升降机等的安装和折卸过程中,工具及零部件等要妥善管理好放置好,要防止工具的滑落,在施工中,要注意精力集中,防止一时疏忽将零部件从高空落下,造成物体打击事故。

(3)起重吊装要严格遵守“十不吊”的要求,当挂好钢丝绳索具,起吊时,操作人员要立即远离吊重物,更不能站在起重臂下方,防止重物坠落和臂杆塌落伤人

(4)整体脚手架的升降之前在认真检查,将脚手架上的杂物清理干净,机械设备运转状况良好,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再进行升降。

6.2.3“坍塌”的应急措施

土方开挖及脚手架是造成坍塌事故的主要途径,具有较大的破坏性,一旦发生坍塌事故必将造成很大的损失甚至人员伤亡。

(1)在土方开挖前要请地质勘探部门进行地质勘探,摸清实地情况,以便制定针对性方案,采取安全措施;

(2)开挖时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和坡度,以免在施工时造成士方坍塌故,应采取边坡支撑加固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3)基坑周围设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运士的坡度、转弯半径应符合有关全规定;

(4)脚手架要按照施工方案求进行搭设,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增设剪刀撑、连墙杆,其是在台风和讯期在提前采取加固措施,防止脚手架的坍塌造成事故。

6.2.4“机械伤害”的应急措施

施工过程中,大、中、小型施工机械以及手持电动工具等,如使用不当,不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很有可能可能造成机械伤害,应当从安全装置等方面采取技术措施。

(1)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并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书后,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认真及时做好各级保工作,经常保持机械设备的完好状态,严禁带病进行操作;

(3)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装置信号应完好无损,有缺损时要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不能使用。

6.2.5触电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施工现场可能发生触电伤害的环节

在建工程与外电高压线之间不够安全操作距离或防护不符合安全要求;临时用电架设未采用TN-S系统,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雨天、露天电焊作业;不遵守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照明灯具金属外壳没有接地保护,潮湿作业没有采用安全电压;高大机械设备未设防雷接地;非专职电工操作临时用电等。

预防措施

(1)施工现场做到临时用电的架设、维护、拆除等由专职电工完成。

(2)在建工程的外侧防护与外电高压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达不到要求的,要增设屏障、遮栏或保护网,避免施工机械设备或钢架触及高压电线。无安全防护措施时,禁止冒险施工。

(3)综合采用TN-S系统和漏电保护系统,组成防触电保护系统,形成防触电两道防线。

(4)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下方施工,搭设工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5)坚持“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配电箱、开关箱要合理设置,避免不良环境因素损害和引发电气火灾,其装设位置应避开污染介质侵害、外来固体撞击、强烈振动、高温、潮湿、水溅和易燃易爆物等;

(7)雨天,禁止露天电焊作业;

(8)做好各类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接地或接零保护,保证其安全使用。凡移动式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9)坚持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6.2.6火灾、化学物品爆燃或爆炸预防监控措施

火灾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的主要环节

电气线路超过负荷或线路短路;电热设备、照明灯具使用不当,大功率照明灯具与易燃物接触或距离过近,产生电弧、电火花等。电焊机、点焊机使用时电气弧光、火花会引燃周围物体,引起火灾;职工生活、住宿临时用电架设不规范,乱拉乱接;职工在宿舍内明火煮饭、取暖引燃易燃物质等。

预防措施

(1)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根据电器设备的用电量正确选择导线截面;导线架空敷设时,其安全间距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2)电气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连接导线,接线柱要压牢、压实;

(3)现场用的电动机严禁超载使用,电机设备周围无易燃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4)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子、明火炉;使用碘钨灯时,灯具与易燃物间距要大于30cm,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60W的白炽灯泡;

(5)使用焊机时要执行动焊证制度,并有人监护;施焊周围不能存在易燃物体,并配备防火器材;电焊机要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6)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要做好防雷接地工作;

(7)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品的仓库内,照明装置一定要采用防爆型;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均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易燃、易爆危险品引发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施工现场由于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引起火灾、爆炸的主要环节;施工现场,使用油漆、松节油、汽油等涂料或溶剂;使用挥发性、易燃性溶剂稀释涂料时,动用明火或吸烟;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体间隔距离过小。

预防措施

(1)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现场,不得使用明火或吸烟,同时应加强通风,使作业场所有害气体浓度降低;

(2)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体的间隔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间隔距离不得小于30m;

6.2.7中毒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施工现场可能发生中毒的环节

人工挖孔桩中,地下存在的各种毒气;现场焚烧的有毒物质;食堂采购的食物中含有毒物质或职工食用了腐烂、变质食品;职工冬季取暖时产生的有毒煤气;

预防措施

(1)人工挖孔桩中,要进行毒气试验和配备通风设施;

(2)严禁在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3)工人生活设施符合卫生要求,不吃腐烂、变质食品;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冬季取暖注意室内通风,防止发生煤气中毒;暑伏天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避开高温、高热时段,防止中暑脱水现象发生。

6.3响应措施:

6.3.1火灾事故的救援

(1)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电源开关较远时,需就近剪断电线,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2)当电源线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保持一定充分距离。抢险人员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3)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或干燥沙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扑救;

(4)气焊作业中,遇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将火熄灭;

(5)一般情况发生火灾,工地先用灭火器将火扑灭;情况严重时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讲清火灾发生的地点、情况、报告人及单位等。

6.3.2对触电事故的相应措施

使人体脱离电源,方法有拉闸、拔插销、切断电线(要用有绝缘手柄的工具,一次只能切断一根线,以免短路电弧伤人),把电线拉离人体(电线外皮破损时,要借用绝缘工具),把人体拉离电线(不能直接接触人体,可以拉触电人身上干燥的衣服或借用绝缘工具);

进行人工抢救

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如神志清醒,应先让其安静休息,还要走动,然后请医生或送医院诊治;

触电者已昏迷,应先让其仰卧,解开衣扣、衣带、腰带、然后判断一下是否还有呼吸:观察胸部、腹部是否有起伏,把手放在鼻孔处是否感到有氖流;再判断是否有心跳:用手摸颈部或腹股沟处的大动脉,或把耳朵放在左胸区;

如呼吸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如心跳也停止了,应同时进行胸外心脏挤压,有两人在场时,一人负责人工呼吸,一人负责心脏挤压;只有一人在场时,应交替进行之;每次吹气2-3次,挤压10-15次;

进行上述抢救正作的同时,应立即请医生或送医院;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一时收不到效果要坚持不懈,不要半途而废,在送医院的途中也不要停止;

待触电者身上出现尸斑或身体变冷时方可放弃,经过人呼吸,胸外心脏挤压救活的触电者,事实证明这些方法确实有效。

6.3.3机械伤害事故的救援

(1)对于一些微小伤害,工地急救员可以进行简单的止血、消炎、包扎。

(2)较重大伤害者就近送医院诊治。

6.3.4坍塌事故的救援

一旦发生事故,应尽快解除挤压;在解除压迫的过程中,切勿生拉硬拽,以免进一步伤害;现场就地处理各种伤情,如心肺复苏等。同时,就近送医院抢救。严重者可能全身被埋,可引起土埋窒息而死亡;在急救中,应先清除头部的土物,并迅速清除口、鼻污物,保持其呼吸畅通。

6.3.5中毒事故的救援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中毒事故,让病人大量饮水、刺激喉部使其呕吐,立即送医院抢救,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保留剩余食品以备检验。

6.3.6高处坠落事故的救援

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先对伤病员进行生产自救,如情况紧您可直接拨打报警电话,也可直接将伤病员送往医院,

6.4扩大响应

在当前应急措施难以应对、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及时请示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调整响应级别,向上级单位请求支援,同时充分寻求属地政府或救援机构的支援。

7.应急结束

在公司/项目部范围内,应隔伤员得到有效治疗,且事故有效控制时,由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宣布本次事件应急响应结束。

8.后期处置

8.1应急响应结束后,按照把事故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的原则,及时做好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8.2财务部负责牵头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及后期保险和理赔等工作。

8.3事件调查组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准确查明事故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制,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8.4应急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各部门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9.应急保障

9.1应急队伍

由应急领导小组组建现场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现场抢险组(救援、疏散,警戒等)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各组人员由专业相关各部门人员抽调组成,相关人员均应参加相应的应急预案演练或者培训活动。

9.2应急物资与装备

各项目部储备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

(1)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

(2)抢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

(3)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

(4)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

(5)交通工具:工地常备一辆值班车辆,该车轮值班时不应跑长途;

(6)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

9.3通信与信息

通讯联络通过固定电话、手机方式进行。

9.4应急通讯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3

1总则

1. 1编制目的

为了预防电梯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对突发电梯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能力,能有效控制局面,及时、有序地做好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明晰各部门的职责及应急处理流程,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电梯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单位使用的电梯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电梯困人故障;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于触电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其它安全事故。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统一领导,分类管理。

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反应及时,措施果断,运转高效。

常备不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依靠科学,依法处置。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交通厅成立电梯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厅突发电梯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分管厅机关事务副厅长

副组长: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厅机关各处室和驻楼各单位负责人

2.2职责

2.2.1负责电梯安全事故的'总指挥与总协调。与消防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突发电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2.2.2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电梯安全事故状态和应急救援行动。

2.2.3接收上级应急指挥部指令,向上级应急指挥部门报送突发事件情况,传达和执行本级指挥机构的决定。

2.2.4快速摸清事故情况,并协调、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2.2.5组织突发电梯安全事故的应急培训和演练。

2.3现场指挥机构

发生突发电梯安全事故后,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程度和处置行动的需要,派出领导、相关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配合消防等部门,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2.3.1现场指挥部

发生突发电梯安全事故,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成立现场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处置。现场指挥部由应急领导小组和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2.3.2现场指挥部设立三个现场工作组

综合协调组由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科、厅办公室厅机关各处室和驻楼各单位派员参加组成。电梯安全事故发生时,负责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落实领导有关指示和批示;疏导和维持现场秩序;协调处置救援工作,确保现场医疗救援和通讯畅通。

现场施救组,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派员参加,由消防等部门组成专业救援队伍、医疗救护队伍。电梯安全事故发生时,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勘查电梯安全事故现场,研究现场情况,提出现场处置方案,实施以救人为主的救援措施,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善后(医疗)组由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厅机关各处室和驻楼各单位派员参加,尽快与相关医院(120急救)联系并吸收人员。电梯安全事故发生时,负责配合抢险救援工作,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开展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事宜;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3应急响应

3.1突发电梯安全事故发生后,事件发生现场知情人或值班人员应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3.2报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启动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应急救援人员赶赴现场,按应急预案的工作程序紧急处置行动,及时控制事态的发展和蔓延,并将事件进行处置。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4

1、总则

1.1为规范矿山企业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管理和应急救援响应程序,明确有关机构职责,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资源共享,平战结合、反应灵敏的应急机制,及时、科学、有效地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增强政府应对矿山安全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以人为本,先人后物: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抢救人员和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为中心,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恶化,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在保障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减少财产损失。

1.2.2统一领导,属地为主:矿山重大事故发生后,在蓝山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蓝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统一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和县矿山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紧密配合。现场指挥以地方政府为主,部门和专家参与,并充分发挥矿山企业的自救作用。救援组织和救援人员应立足本地,服从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挥。

1.2.3平战结合,专兼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矿山生产安全重大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将日常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专业力量,引导、鼓励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和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2.4反应快速,协调有力。建立事故信息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建立健全各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保证强有力的组织协调,做到科学指挥。

1.2.5科学决策,保障有力。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的技术对事故现场进行监控,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科学决策,采用先进的装备和应急处置技术,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保障体系,提供强有力的人员保障、资金保障和物资器材等物资保障,专业抢险队伍应定期演练,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准备,提高应急救援的水平。

1.3编制依据

1.3.1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2〕第65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2001〕第302号);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1996);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GB16424—1996);

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工作的决定》(湘政发〔2004〕4号)。

1.3.2参考依据

《湖南省矿山企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蓝山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全县各类非煤矿山企业较重(含)以上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成立蓝山县矿山企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委员会(简称县矿山救援应急委),为常设的协调议事机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任主任,县政府办主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任副主任。县政府办、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经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商务局、县粮食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县卫生局、县药监局、蓝山电信分公司、县水电总公司、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气象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广电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县矿山救援应急委职责: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在蓝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协调矿山企业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具体职责是:研究决定全县矿山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年度应急救援工作;研究制订、修改、实施本《预案》;在事故现场主持会商灾情,研究决定抢救方案,监督检查指挥部各工作组的工作;调集矿山救护和医疗救护队伍、公安干警、武警部队及储备抢险救灾物资;公布事故救援情况。

●成员单位职责: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指挥、协调全县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具体工作:负责接警、处警全县矿山企业较重以上级别的事故信息;负责处理矿山企业重大以上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联络工作;指挥协调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各成员单位的应急救援行动;组织调集矿山救护和医疗救治队伍、公安干警、消防干警、抢险救灾物资;负责对外联络;组织召开矿山企业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会议。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履行县矿山救援办公室职责。

县国土资源局:指导、参加现场指挥部技术专家组、现场抢险组工作,负责组织制订非煤矿山企业重大事故抢救方案,提供有关资源开采和地质方面的基础资料。

县经委:指导、参加现场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工作,负责矿山应急救援中有关协调工作。协调电力、供水、通讯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供电、供水和通讯保障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制定救灾物资的使用计划和调整计划及实施。

县商务局:负责救灾物资的募集和调配。

县公安局:负责治安保卫,指导、参加现场指挥部治安保卫组工作;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及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负责组织监控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

县武警中队:协助矿山救援队伍进行露天开采矿山的现场救援工作。

县水电总公司:负责事故发生地的电力供应和电力设施的维修保护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事故现场医疗救护工作,指导、参加现场指挥部医疗救护组工作。具体工作:迅速组织和指挥急救人员开展抢救工作;紧急调派医务人员、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协调使用急救场所;及时组织针对医疗抢救方案提出调整、修改和补充意见;协助有关方面准确统计伤亡数字,及时向县矿山救援应急委报告抢救情况。

县民政局:负责困难灾民吃、穿、住、医的生活救助;组织协调矿山事故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统计和发布全县矿山灾情;指导、参加现场指挥部善后处理组工作;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申请和拨发救灾款物,组织接收、管理、分配救灾物资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确保救灾物资不挪作他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储备救助物资;配合当地政府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应急工作中的公路、水路交通保障和交通工具调配工作,开设绿色通道。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事故期间的天气预报和气象变化情况的预测,为防灾、抗灾、救灾提供气象技术服务。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指导、协助做好保险与赔偿金的测算和有关解释工作;协调处理相关的理赔事宜,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善后处理情况。

县总工会:负责指导、协调做好遇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矿山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资金保障工作,纳入财政预算。监督检查应急救援资金的使用情况。

县监察局:负责应急工作中行政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县广电局:负责做好事故的宣传报道工作。指导、参加现场指挥部新闻报道组工作。

2.1.2蓝山县矿山企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作为矿山救援应急委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设在蓝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该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负责县矿山应急救援委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负责组织起草、修订、实施本《预案》,负责接警矿山生产事故信息,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指挥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检查矿山救护队伍建设,组织矿山开展救护比赛;承办矿山应急救援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和救护队员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前期工作。

县矿山救援办公室设接警、处警中心。接警电话为:2225555

2.1.3矿山救援现场指挥部

发生矿山重大安全事故,启动本预案,成立矿山救援现场指挥部,设现场总指挥一名,由县矿山应急救援委员会主任或由其指定人担任,成员由各专业工作组组长担任。

矿山救援现场指挥部下设11个专业组:现场抢救组、综合协调组、抢险调度组、技术专家组、物资供应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新闻报道组。

矿山现场指挥部设立现场指挥一名,由发生事故的单位行政负责人担任。

●现场指挥部职责:对矿山事故救援处置负总责,直接指挥较重以上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统一调度救援队伍、救援物资、救援资金等,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各专业组职责:

现场抢救组:矿山应急救援救护队为组长单位,县消防大队、矿山企业职工、矿山应急救援救护队和邻近的矿山企业援助人员为成员。负责对事故伤亡人员和矿山财产的抢救。

综合协调组:县政府办公室为组长单位,其他各组的组长为成员。负责对各组的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抢险调度组:县安监局为组长单位,矿山企业主管(行业或行政)部门、通讯部门、卫生部门为成员。及时掌握抢险进展情况,将事故情况、控制或发展趋势通报其他专业组,并随时向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办公室、市矿山应急救援办公室汇报情况。

技术专家组:湖南省303大队、县国土资源局等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县安监局负责组织;组长在事故救援现场根据事故的不同性质推荐产生。技术专家组平时为应急委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事故发生后,应邀参与应急指挥工作,为应急指挥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物资供应组:县商务局为组长单位,县经委、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药监局、县粮食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成员。负责抢险物资、药品的组织调配和及时供应。

治安保卫组:县公安局为组长单位,事故发生单位或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村委会为成员。负责对事故现场的保护、疏导交通、疏散人员,必要时要圈定警界范围,阻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对肇事人员和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监控,防止逃逸。

医疗救护组:县卫生局为组长单位,县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为成员。调配足够的医疗救护设备和药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及时抢救和医治。

后勤保障组:事故发生单位或事故发生地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为组长单位,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县财政局为成员。为开展事故抢救、救护、调查等的工作人员及伤亡人员的家属的吃、住、行等提供后勤保障。

善后处理组:事故发生单位或事故发生地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为组长单位,县民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县财政局、县公安局为成员。负责做好死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和安抚工作;协助家属办理尸体认领、火化等工作;做好事故抢救中牺牲的同志追认烈士的申报工作;发动社会力量,为受害人员提供社会救助。

事故调查组:县安监局为组长单位,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监察局、县总工会、矿山企业主管部门、技术专家组人员为成员。负责调查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分清责任,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新闻报道组:县广播电视局为组长单位,负责对事故的情况做好正面的报道工作。

2.2组织体系框架

2.2.1蓝山县矿山应急救援委员会构成:

详见附录1。

2.2.2蓝山县矿山应急体系框架

县矿山应急救援体系是全县各类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机构组成的一个组织和与之相适应的制度、资源所构成的网络。由指挥管理系统、救援队伍系统、技术支持系统、相关保障系统等组成。

县矿山应急救援体系框架如附录二所示。

2.2.3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矿山事故现场报告程序: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矿山企业值班室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急救援组织(企业医院、企业救护队)、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矿山企业管理部门、公安部门

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程序:矿山事故单位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县级矿山救援指挥部市级矿山救援指挥部省级矿山救援指挥部国家矿山救援指挥中心

2.2.4应急联动机制

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平时应加强与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市矿山应急救援办公室、武警部队等方面的联系,与县救援应急委成员单位建立联系会议制度,通报矿山事故情况,共同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3.1.1常规信息监测: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负责全县矿山企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信息的接收、报告、初步处理、统计分析,制定相关工作制度。事故报告的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单位、类型、伤亡人员、抢救情况。

3.1.2信息监测分析: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分室应建立全县矿山基本情况、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大灾害事故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定期完成矿山领域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提交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县矿山救援应急委,由其审定后酌情公布。

3.1.3重大信息监控:按照《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规定》组织对全县存在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高的矿山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及时分析重点监控信息并跟踪整改情况。

3.1.4逐级上报信息: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矿山企业主管部门应掌握辖区内的矿山分布、灾害预见等基本状况,建立辖区内矿山基本情况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收到事故信息后应进行核实,并在2小时内分别向上一级政府及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同时向同级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1.5群众举报信息:任何公民、组织可以通过电话等各种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矿山行业主管部门举报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事故发生信息。

3.1.6企业上报信息:矿山企业根据地质条件,可能发生灾害的类型、危害程度,建立本企业基本情况和危险源数据库。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矿山企业主管部门。

3.2预警预防行动

3.2.1接警

县矿山救援办公室设立接警中心,电话为2225555(兼传真)。县矿山救援应急委、矿山企业主管部门,接到矿山事故信息后,应当初步核实及时报告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办公室、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可以直接向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办公室、县矿山救援办公室报告事故信息。

3.2.2处警

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接到事故信息后及时进行分析评估,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立即派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助发生事故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抢救。

当发生较重以上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或有可能进一步引起事故扩大时,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及时报告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办公室、市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请求有关矿山救护队、装备储备单位、专家和技术支持机构,做好应急准备。

3.3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3.3.1网络信息系统: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应利用县安全生产信息网建立全县统一的矿山应急救援信息网络体系,建立定期对信息进行分析通报制度,实现信息共享。

3.3.2报警通讯系统:建立全县统一的矿山重大事故报警电话号码,并向社会公布。

3.4预警级别及分布

3.4.1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划分:根据矿山事故的潜在危险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预警级别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特别严重(I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预警级别主体确定:一般预警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较重预警由市人民政府确定;严重预警由省人民政府确定;特别严重预警由省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确定。

3.4.2预警级别的信息发布

●预警级别确定后,除因涉及国家安全等原因需要保密的外,由确定级别等级的人民政府及时向社会公布。可以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予以公布。

●预警级别由上级政府确定的,除由上级媒体发布预警信息外,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也应通过同级媒体发布相应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

矿山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矿山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原因;

矿山事故发生的性质、类型;

矿山事故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

矿山事故后的处理措施和控制情况;

与矿山事故有关的其它情况。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4.1.1级别的确定:根据矿山事故的实际级别,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救灾难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特别严重(I级)四级。

一般矿山事故由县人民政府确定;较重矿山事故由市人民政府确定;严重矿山事故由省人民政府确定;特别严重矿山事故由省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确定。

4.2.1预案启动: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应详细了解矿山事故发生情况,并立即报告县政府办公室,请求县矿山救援应急委主任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启动高级别预案时,低级别预案应同时启动。

矿山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力量实施救援,同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及其应急管理机构。

●一般矿山事故(IV级):矿山企业发生IV级安全生产事故时,事故矿山企业或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应急组织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县矿山救援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关注事故事态发展情况,加强信息沟通、传递、反馈。县矿山救援指挥部应进入预备状态,做好应急准备。

●较重矿山事故(III级):县矿山救援办公室接到矿山企业发生III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应做好事故的详细情况记录,并将情况立即报告副主任或主任,县矿山应急救援委主任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或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应立即通知县矿山救援应急委成员单位和有关专家,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各成员单位必须立即按照本《预案》2.1.3的`规定认真落实职责。

当事故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的趋势时,应组织增援队伍,加大救援物资调拨供应力量,并及时请求市矿山应急救援组织予以援助。

●严重矿山事故(II级):矿山企业发生II级安全生产事故,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或市安监局报告。

●特别严重矿山事故(I级):矿山企业发生I级安全生产事故,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在启动本预的同时,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或市安监局报告,申请市人民政府和市安监局启动预案。

4.1.3特别情况的处理

●矿山事故跨县的,由市人民政府或省人民政府与本级有关部门联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矿山事故跨市的,由省人民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联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在抢救矿山事故中衍生和耦合事件,同时启动相应的预案。应急工作在当地政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4.2.1建立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省、市、县、乡(镇)上下级政府间的信息传递利用现有政府间信息传输渠道进行。现场指挥部用手提(台式)电话或无线电话联络。矿山救援应急委配置电话同步录音装置、传真机、电脑,确保准确接收信息。应急委与各成员单位利用各电信运营公司通信网、无线通讯网建立通讯联系,满足信息传递需要。矿山救援应急委与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及时接收。

4.2.2信息报告

●矿山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现场人员立即开展自救和互救,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矿山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抢救,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矿山应急救援组织、当地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部门。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矿山应急救援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矿山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按照规定逐级上报。

4.2.3现场采集信息

县矿山救援办公室到达事故现场后,应迅速收集现场信息:矿山基本概况;事故发生简单经过;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已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待救人员数量及待救人员危险程度情况;现场抢救情况;采取的紧急措施情况,现场救援物资供应及需求情况;现场救援面临的困难及需要支援的事项等,汇总以传真等方式,上报到县应急委。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应及时与县、市、省矿山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并随时报告现场信息。

4.2.4事故损失信息采集和报告

事故损失信息包括:事故损失情况;因事故需要救济的情况和已救济的情况;矿山事故发生后,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

矿山事故发生后,县民政部门或矿山事故现场指挥部牵头部门应在第一时间采集事故损失信息,迅速报告县人民政府和矿山救援应急委。由县人民政府报告市人民政府及市民政局。

4.2.5信息处理

县安监局、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各类矿山常规信息、现场信息,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判断,提出应急处理建议,报告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

4.3指挥和协调

4.3.1矿山事故发生后,县矿山应急救援委全面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工作,现场指挥部及时向县矿山应急救援委报告情况,请示重大问题的处理指令,各成员单位、部门要服从指挥部的调度。

4.4紧急处置

4.4.1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辖区应急救援力量。矿山企业发生事故后,应当和当地政府组织职工、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并召请有关专业救援机构。

4.4.2事故矿山企业是第一时间处置事故的主体。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充分利用所属企业和就近社会救援力量,立即组织实施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立即组织本单位和就近医疗救护队伍抢救现场受伤人员。

4.4.3发生事故的矿山企业应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制定事故的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事故和救援情况,及时修订救援方案,补充救援措施。

4.4.4发生事故的矿山企业和当地救援力量不足以有效地抢险救灾时,矿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向上级矿山应急组织明确要求增强救援。

4.4.5发生事故的矿山企业和当地医疗机构的救护能力不足时,矿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向上一级矿山应急组织明确要求调动外地的医学专家、医疗设备前往现场加强救护,或将伤者迅速转移到外地救治。

4.4.6参加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矿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下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4.4.7矿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力量清除抢险通道上的障碍物。同时由当地政府、公安、交通等部门保障抢险通道和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设备运送的畅通无阻。

4.5群众的安全防护

4.5.1治安保卫组应在矿山事故现场实施警戒,划定警戒线和警戒范围,作出警戒标识,阻止围观群众和非抢救人员进入现场。

4.5.2医疗救护组应对地面工作场所实行消毒处理,防止疾病传播;后勤保障组应加强食品卫生管理,防止抢救人员中毒事件发生。

4.5.3善后处理组应加强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防止过激行为或意外事件发生。

4.6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6.1事故救援医院应立即到事故现场抢救,并开辟绿色通道,保证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救治。

4.6.2矿山事故严重危及矿区稳定或当地社会稳定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请求武警、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或治安保卫。

4.7事故调查、处理、检测与后果评估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联合调查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开展现场检测、事故损失评估等工作。

县安监局、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应组织专家总结和评价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应急救援保障情况等,对应急预案的适用性进行评估。

4.8新闻报导

除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保密的信息外,由应急委统一协调,县广电局负责报道工作。

4.9应急结束

当矿山现场遇难、遇险人员全部抢救出来后,现场救援工作完成。经县矿山救援应急委批准,现场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行动结束,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事故发生地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人员继续留在矿山事故现场配合事故单位做好后期处理工作。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县、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1.2救援队伍应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灾人员,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整理抢救灾记录、图纸,写出救灾报告;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

5.1.3卫生部门要做好事故现场的消毒和疫情监控工作。

5.1.4民政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2社会救济

5.2.1县人民政府建立矿山事故救济救助制度,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社会救济资金,努力提高社会救灾资金在整个救灾资金中的比例。

5.2.2红十字会、慈善基金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和组织要根据需要开展募捐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进行赈灾捐赠。救灾募捐活动由民政部门归口管理,保证募捐资金全部用于受害职工家属。

5.3保险

5.3.1矿山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鼓励和提倡矿山企业和职工购买各种商业保险。

5.3.2矿山事故发生后,有关保险公司应及时派人员进行定损理赔工作。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5.4事故应急救援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在较重以上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后的5个工作日内,参加救援抢险的各专业机构应按规定格式内容写出总结,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县安监局在事故抢救后10个工作日内将总结报市安监局、市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县安监局应每半年一次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信息保障

由县安监局、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牵头,开发和建立全县矿山事故信息、救援力量、救援物资等信息数据库,以便预警和应急决策时随时调用。

加强矿山事故预测预警系统建设。按照国家有关预警级别的标准,量化预警指标;规范各种矿山事故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报送时限和程序。

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应及时向市安监局、市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报送矿山事故信息、音像资料等。

6.1.2通讯保障

由县安监局、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建立通讯录,对参与矿山应急救援的领导、部门、组织的电话号码整理成册。

矿山企业负责保障本单位通讯、信息网络的畅通。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救援装备保障

●由县安监局、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建立现场救援装备调用制度,监督专业救援队伍对工程抢险装备的维护、保养,并实施定期更新和监督检查。

6.2.2应急队伍保障

●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及矿山应急救援工作。

●矿山企业应建立由专职或者兼职人员组成的矿山救援队。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救援队的小型矿山企业,除应建立兼职的救援队外,还应与就近的专业救援组织签订救援协议,或者与就近的矿山企业联合建立专业救援组织。

6.2.3交通运输保障

●县人民政府交通部门,应建立交通保障数据库,保证应急救援队伍、救援物资能够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实施救援。需要实行交通管制时,由公安、交通、交警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矿山救援和医疗救护车辆配用专用警灯、警笛,发生矿山事故后,当地政府应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开设应急救援特别报道,应急救援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免交过路费。

6.2.4矿山救援医疗保障

●县人民医院,作为县矿山医疗救护基地,指导、参加矿山事故中伤员的救治工作。

●矿山企业应建立矿山医疗救护站(或与企业所在地医院签订医疗救护协议议),负责企业矿山事故伤员的医疗急救和矿山救援队伍医疗救护知识专项培训工作。

6.2.5治安保障

矿山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当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公安、武警等维护社会秩序和事故现场的保卫工作。

6.2.6物资保障

各种物资的调配、使用都是采用有偿使用,所需费用由发生事故的单位承担。

6.2.7经费保障

●县人民政府建立矿山应急救援保障基金,用于较重以上矿山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县级矿山应急救援基地救灾物资储备的更新、维护。

●县、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应建立地方应急救援保障资金。

●矿山企业为矿山应急救援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6.2.8社会动员保障

●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要动员企业工会、妇联、团委或村委会、乡(镇)政府等参加,尽快、稳妥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对矿山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可动员当地派出所和民兵参加,确保矿区稳定。

●对露天开采的非煤矿山,如采石场发生滑坡、坍塌等事故,可动员当地民工参加抢救。

6.3宣传、培训

6.3.1宣传

●县矿山救援应急委办公室公布应急预案信息、接警部门和电话,宣传应急法律法规。

●组织矿山企业学习、宣传本预案及企业应急预案,做到人人掌握避灾、自救和互救常识。

6.3.2培训

●县安监局负责组织对全县矿山企业负责人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矿山救护队要加强日常战备训练,并按规定对救护队员进行培训,确保矿山应急救援队伍的战斗力。

●矿山企业负责组织本企业职工救援与自救知识培训。

6.5监督检查

县安监局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检查督导,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7、演习

矿山企业要严格按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救灾演习。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8.1.1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矿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8.1.2矿山企业应根据具体生产条件、自然灾害的种类和危害程度,制定《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8.1.3本预案根据情况每年进行修改补充。

8.2奖励与责任

8.2.1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予表彰奖励。

8.2.2对参加应急救援工作中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救援工作中为抢救他人或国家财产英勇牺牲的,应追认为烈士。

8.2.3对不服从指挥部调遣、临阵脱逃、谎报情况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造成重大损失和扩大灾害程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政府制定,由县安监局负责解释。

8.4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附录

9.1全县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系表

9.2县矿山应急救援体系框架图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5

为预防幼儿突发事故,确保幼儿园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稳定社会秩序和校园秩序,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学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安全教育领导组:

1、组长:

2、成员:

二、安全教育领导组职责:

1、加强对幼儿预防事故的安全教育,增强师幼的自我防范意识。

2、利用墙面、橱窗等对幼儿进行安全的教育。

3、发放“关于加强幼儿安全教育致家长的一封信”,明确责任。、

4、当发生幼儿时,领导小组要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并报告上级,请求110、120救助。

5、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全面负责指挥协调应急演练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命令,启动预案。

三、水中自救与救生一般在水中所发生之意外事件,通常由于两个原因:

1、惊恐慌张:人于身历险境时,会因紧张而导致肌肉收缩、身体僵硬,而致活动力降低。

2、体力耗竭:不断之挣扎,将体力耗尽,减少生存之机会。自救方法:发生事故时,必须镇定冷静,了解自己所处环境,并利用本身浮力或身边物来自救求生。水中自救之基本原则为:保持体力,以在水中维持最长时间。为达此要求,必须缓和呼吸频率,放松肌肉,并减缓动作。水中求生之基本原则为:利用身上或身旁任何可增加浮力的物体,使身体浮在水上,以待救援。

四、防知识

1、不要私自在海边河边、湖边、江边、水库边、水沟边、池塘边玩耍、追赶以防滑入水中,有句俗语:有事无事江边走,难免有打湿脚的时候、严禁幼儿私自下水游泳,必须有大人的陪同并带好就生圈。

2、严禁私自外出钓鱼,因为钓鱼蹲在水边,水边的泥土、沙石长期被水浸泡,而变很松散,有些水边长年累月被水浸泡还长了一层苔藓,一踩上去就滑入水中,即使不滑入水中都有被摔伤的危险。

3、没有大人陪同或配带救生圈的情况下,严禁私自靠近有水区域。

4、到公园划船,或乘坐船时必须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洗手、洗脚,尤其是乘坐小船时不要摇晃、也不能超重,以免小船掀翻或下沉。

5、在坐船时,一旦遇到特殊情况,一定要保持镇静,听从船上工作人员的指挥,不能轻率跳水。

6、如果出现有人,更不要冒然下水营救。

7、遇到大风大雨、大浪或雾太大的天气,最好不要坐船,也不要在船上玩。

8、如果不慎滑落水中,应吸足气,拍打着水,大声的`呼喊,岸上的人应马上呼喊大人救援,并找附近的有长树枝、竹子、草藤什么的,便于抛向落水的人抓住,如果没有大人来救援,岸上的人应一边呼喊一边马上脱掉衣服、皮带并把它们接起来抛向落水的人。

9、如果不幸,当有人来救助的时候应该身体放松、让救助的人托住腰部。

10、当自己特别心爱的东西,掉入水中时不要急着去捞,而应找大人来帮忙。

五、日常管理:

1、建立健全预防学生事故的安全防范制度。把任务落实到班级,实行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

2、幼儿园组织孩子参加的春(秋)游、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等活动时,活动地点或途中有河流、湖泊的,要落实预防孩子事故的相关措施。需乘坐船只的,必须严格检查船只的证照和安全性能情况,严禁超载。

3、每年暑假前,幼儿园要印发《告家长书》,通过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幼儿园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防止孩子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4、近一步完善幼儿的接送制度,完善幼儿的缺勤跟踪制度。

六、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1、如果孩子因游泳而发生事故,第一个发现者应立即呼救并设法营救,但应当注意保护自己,同时要报告学校。

2、幼儿园接到孩子的报告后,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并立即向教育局报告,必要时拨打110、120求救

3、动用一切器材对者进行营救,给者做人工呼吸,尽快救醒者,减少伤亡程度、第一时间通知者家长、尽快将者转移到附近的医院去治疗。如果发现者死亡,必须马上如实地向园长报告,园长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死亡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后的处理工作。

七、事故处理

(一)报告程序

如果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快速报告教育局和公安部门。

(二)时间要求

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应尽最快的速度报告事故。在5分钟内要向人民政府和教育局报告。

(三)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要简洁明了,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别、初步判断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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