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安全生产工作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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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时常需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你有了解过应急预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水上安全生产工作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水上安全生产工作应急预案

水上安全生产工作应急预案1

主桥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我项目部将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总体原则展开施工。为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保证施工现场正常工作次序,特制定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事故诱因分析

经我部结合现场情况分析,在拆桥过程中主要事故诱因分为以下几点:

1、本工程跨越宝射河,通航船舶吨位较大,存在交通隐患比较大。

2、施工过程中自身安全(包括水上作业、施工用电、以及登高作业等)危险性较大。

(二)事故预防

1、水上交通事故

(1)按照海事、航道部门的要求设置警示标志并挂上红灯,在河道上下游各300m处设置警告标志牌和限速标志牌等。

(2)在水上支撑设置防撞钢管桩,防止来往船只碰撞水上支撑。另外在水上设置防雾灯、变频警示灯等,保证有雾天气的船只航行安全。

(3)夜间在通航口设置足够数量的警示灯,及早通知过往船只,确保过往船只的通过安全。

(4)加强水上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组织现场施工人员学习水上交通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确保施工人员的操作不影响水上交通安全,并保护自身的安全。

2、施工事故

(1)施工流程

主桥施工步骤严格按照方案中流程进行,禁止擅自更改。施工顺序严格遵守“自下而上”的原则进行。

(2)水上施工用电

a、水上工作船临时用电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接线、拆线等由专职电工完成。

b、按照《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各类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接地或接零保护,保证其安全使用。凡移动式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c、坚持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3)水上施工机械

a、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b、按规范要求对机械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使用。

c、机械操作工持证上岗,工作期间坚守岗位,按操作规程操作,遵守劳动纪律。

d、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e、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立刻停止其使用。

(4)水上作业

a、水上作业必须配备救生衣,船上配备救生圈,作业人员戴好安全帽。

b、工作船电线应按规范接地,堆放物料要整齐、平稳。要通畅,船上四周要设护栏,上下跳板稳定,防滑措施要到位。

c、作业人员要遵守纪律,服从指挥,不准嬉戏吵闹、争先恐后,保持良好的秩序。

d、工作船舶夜间配备良好照明设备,设立信号警示警告标志。

e、船工要专项进行培训,船舶专人负责管理,防止闲人上船游玩。

(5)高空作业

a、凡在距地2m以上,有可能发生坠落的高处作业时,都必须设置有效可靠的防护设施,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b、制定拆除施工方案,严格遵守拆除顺序,配备齐全有效限位装置。在运行前,要对超高限位、制动装置、断绳保险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验收,经确认合格有效,方可使用。

c、严禁在施工区域嬉戏、打闹、酒后上岗和从高处向下抛掷物块,以避免造成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三)应急保障体系

1、组织机构

建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为副组长,等为组员,一旦发生突发事故,由组长或副组长根据事故类别、大小启动相应应急救援程序,各组员应当认真落实自身责任,明确分工。

2、应急组织职责

应急小组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下达救援指令及任务,随时掌握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救援部门(110、119、120或海事航道部门)报告情况提出求援。平时应急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住在工地现场,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紧急事故时,在组长未抵达工地前,值班者即为临时组长,指挥救援。

水上安全生产工作应急预案2

1、总则

1.1目的

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全市辖区内水上(内河)交通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水上工作的安全生产。

1.2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整合资源、信息共享。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发生的水上(内河)交通事故。

本预案作为《汉中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分预案,完全服从总预案。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及职责

汉中市水上(内河)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市交通局局长、安委会主任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安委会副主任副组长,局企运科、市地方海事局有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研究确定全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指导全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检查落实;在发生重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时,决定启动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并实施组织指挥。

汉中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市地方海事局副局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地方海事局航政科长兼任。其机构设在市地方海事局。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全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本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承担本预案修改和管理工作。

2.2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各县(区)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体制,建立水上交通事故应急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组建抢险救援队伍,保证抢险设备器材,建立事故报告制度,提供资金保证;乡(镇)人民政府及县(区)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断完善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建设,组建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不断提高辖区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综合能力。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事故监测及报告

(一)一旦发生事故征兆或发生事故,各船舶单位或公民要立即向乡(镇)政府或当地海事机构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县级地方海事机构报告,县级地方海事机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1小时内,要将核实的水上交通事故在上报同级政府的同时上报市地方海事机构。市地方海事机构在接到大事故(死亡1人以上)以上等级水上交通事故(含大事故)报告,在核实基本情况后1小时内在报告市人民政府的同时上报省地方海事局,并且在3小时内按规定格式书面报告省地方海事局,并将上级部门的指示及时下传至县地方海事机构。全市水上交通事故的报告时效从发生事故到报告市政府和省地方海事局严格按规定控制在24小时以内。

(二)汉中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全天候运作,24小时值班。紧急海事电话:2212019传真:2212019

3.2紧急救援行动

(一)发生事故的船舶或设施要组织进行自救,过往船舶及现场人员必须积极参与抢险救助。

(二)船舶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县(区)地方海事机构、县区人民政府、市地方海事机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事故现场,组织调度救助船舶和就近船舶及抢险设备开展救援工作,迅速控制或切断事故链,尽快对事故水域实施交通管制,转运事故现场人员,搜救落水人员,接应遇险人员上岸,协助医护救助伤者;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固定事故船舶,处理其它意外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分析、制定打捞方案,并监督实施,及时清理事故现场碍航物体,疏通航道,恢复水上交通,确保其他船舶交通安全;水上交通事故实施属地管理,在进行救援的同时,市、县级地方海事机构要按照交通部颁布的《船舶交通事故处理规则》进行事故证据的收集和事故取证,分析包括人为因素在内的与事故有关的所有因素,研究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的各个细节;查明事故原因,判明当事各方及有关人员责任。由水上(含内河)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宣布结束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进入事故全面调查阶段。

3.3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保障及宣传培训

(一)全市各级海事系统要建立健全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的通讯保障体系,各县区地方海事机构要公开紧急海事电话,船舶、船舶单位和乡镇政府要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确保信息畅通。

(二)县(区)人民政府应保证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专项经费。在通航水域比较发达、船舶比较集中的水域,要配备必要的海事巡逻艇和海事救险车辆,储备必要的抢险救生器材物资,保证全天候值班;在渡口和有水上漂流项目的地方,要配备足够的抢险救生器材物资,为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提供交通和物资保障。

(三)各县(区)地方海事机构要大力宣传水上安全法规,对船舶业主、船员、乘客开展水上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

(四)市、县(区)地方海事机构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船舶单位要组建水上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设备,定期组织应急救援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

3.4新闻报道

涉及水上交通事故的新闻发布由汉中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新闻发布内容由办公室正副主任按国家规定审查。

3.5应急结束

水上交通事故应急结束由各级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决定,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

4、后期处置

水上交通事故的社会救助及善后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负责。

5、附则

5.1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汉中市交通局制定,由汉中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5.2施行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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