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交通事故的应急预案(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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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突发意外事故,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就有必要提前进行细致的应急预案准备工作。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交通事故的应急预案(精选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最新交通事故的应急预案(精选5篇)

  最新交通事故的应急预案1

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办法和措施

1、加强对广大师生交通法规的安全教育。

2、加强对乘车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别要教育学生不要把头、手伸出车窗外。

3、师生集体乘车外出时,租用车辆的驾驶员要求经验丰富、驾驶技术熟练、驾龄较长、自觉守法。

4、选择认真负责的老师随车,做好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

二、应急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警。

2、报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先口头后书面)。

3、处置乘车人员。

(1)、发现学生受伤者,要尽快及时送医院救治(或视情拨打120)。

(2)、另外调动车辆接送学生,换乘车辆时,随车教师要看清周围交通、车辆行驶情况,避免发生新的交通事故。

4、通知家长

5、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查,并参与调解。

6、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7、保险介入。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下达启动处置交通应急预案命令。依据上级批示和现场情况,适时决策、发布指令,组织指挥处置行动。组织调集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上级教育部们报告事件的情况,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通报或协处请求。同时负责与有关部门协调工作,检查监督突发事件的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最新交通事故的应急预案2

为落实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育人工作,确保全体学生及住宿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学生乘车和上(放)学的管理,特制定预防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江廷明

副组长:张付显

成员:全体教师

二、职责

1、学校每学期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常识及法制法规的教育和宣传。

2、每学期要对学生、家长签定交通安全责任状。

3、组织好每次学生放假返校期间的秩序,禁止学生驾驶机动车辆,确保学生安全到家。

三、交通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交通事故时,对受伤人员及时送医院抢救,并要记清肇事车辆的型号、牌号及车主。

2、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重要物品、证据。

3、迅速向交警部门报告、再向学校、家庭、教育局报告。

4、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5、配合交警部门做好调查、取证、事故处理等工作。

  最新交通事故的应急预案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在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后,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处理和抢险工作,最大限度缩短事故处理时间、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确保道路交通的正常秩序不受影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特大交通事故是指造成重特大人身伤亡或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交通事故。

1.3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部生产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

2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及职责与总体预案相同。

3应急联络方式

4应急准备

4.1各有车单位应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并报项目部备案。

4.2各有车单位应急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4.2.1本单位基本情况;

4.2.2本单位可能突发的交通事故预测;

4.2.3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4.2.4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4.2.5外部依托;

4.2.6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

4.2.7应急救援的实施。

4.3加强全员应急救援教育培训,提高职工预防突发交通事故意识和应急救援、自防自救能力。

5应急行动

5.1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员或乘车人应立即向本单位和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报案,保护现场。

5.2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接到事故单位报案后,应立即向项目部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同时派人员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救援。

5.3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

5.3.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5.3.2事故的详细经过、人员伤亡情况、初步估计直接经济损失。

5.3.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3.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3.5救援事项等。

5.4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迅速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小组,配合当地政府组织、医疗等部门协调救援工作,保证受伤人员的及时救治。

5.5项目部其他有关单位或部门接到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后,应迅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救援。

6应急终止

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确认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下达应急终止指令,由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通知有关单位和地方相关方。

①伤亡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②事态得到有效控制。

6.1救援行动结束后,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指派专人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6.1.1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

6.1.2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6.1.3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措施;

6.1.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6.1.5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7附则

本预案是针对突发特大交通事件,组织应急处理和指导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应视具体情况进行补充完善。

  最新交通事故的应急预案4

一、事故类型

1、财产事故:运输油罐车发生的使自身或其他物体产生损害的事故。

2、车辆互碰事故:运输油罐车与其他车辆发生的一方或多方碰撞事故。

3、与非机动车、行人互碰事故:运输油罐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的碰撞事故。

4、设备事故:运输油罐车在装油、卸油过程中,损坏静态付油、收油设施的事故。

二、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财产事故

1、载油车辆发生事故后,应停稳车辆,切断电源,下车检查有无油品泄漏。

2、空载或检查无油品泄漏后,检查损害情况,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立即上报。

3、伤及电力、煤气等具有危险性的设备,应立即报警,同时报告相关部门。

4、伤及通讯、照明、交通信号、园林绿化、道路等公共设施应报告相关部门。

(二)车辆互碰事故

1、载油车辆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后,应停稳车辆,切断电源,下车检查有无油品泄漏。

2、空载或检查无油品泄漏后,查看对方车辆有无人员受伤。如有伤者,应立即抢救,并报警。

3、车辆损失严重或有伤者,应当抢救伤者,及时报警。

4、车辆损失在“保险简易处理程序”范围内,经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同意后,可以“私了”。

(三)与非机动车、行人互碰事故

1、载油车辆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碰撞事故后,应停稳车辆,切断电源,下车检查有无油品泄漏,并请周围群众帮助救助伤者。

2、空载或检查无油品泄漏后,立即察看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有无受伤情况。

3、如伤者轻微,经受伤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撤离现场。

(四)设备事故

1、装油、卸油车辆在装、卸油过程中,对静态装油、卸油设施发生碰、撞、挂、拉事故后,应立即停车,切断电源。

2、检查车辆及装油、卸油设施有无漏油,并报事故应急处理小组。

3、如果在装油时发生事故,应立即通知装油人员关闭装油阀,如无油品泄漏,与装油等人员一道处理善后,并报事故应急处理小组。事态严重的应报警。

4、如果在卸油时发生事故,应立即关闭卸油阀,如无油品泄漏,与卸油等人员一道处理善后事宜,并报事故应急处理小组。事态严重的应报警。

5、如有人员受伤,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报警。

6、如果有油品溢出,需要移动车辆,禁止启动车辆,应当用人工将油罐车推离现场。

三、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保护现场。为查明事故原因提供原始、真实的证据。

四、如有火情发生,按“火情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五、如有跑、冒、撒、漏油品事故发生,按“跑冒撒漏油品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最新交通事故的应急预案5

为迅速处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造成重伤11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伤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负责统一组织、监督和检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负责人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主要任务是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领导组的各项决策、命令;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

为加强对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的领导,成立现场处置领导小组,由一名副县长任组长,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事故车辆主管部门及公安、卫生、民政、交通、保险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现场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组:

(一)抢险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当地公安派出所、武装、民政、卫生等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及时了解、控制现场情况,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随时与县领导组办公室保持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二)救护组:由县卫生局负责,县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各医疗、医药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车辆赶赴现场,设立现场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调动医疗人员、器械、药品参加伤员抢救工作。

(三)事故调查组:由县公安局负责,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交警、消防等部门及当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周围交通,勘查现场,调查取证,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排除险情,恢复道路交通秩序,积极参加救护和理赔等工作。现场勘查可根据需要商请县人民检察院和县监察局派员参加。

(四)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保险公司、事故车辆单位或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转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损失的群众,接待和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遇难者家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处置原则和要求

(一)事故发生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在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的同时,要在1小时内核实清楚情况并向县公安局报告,县公安局迅速报告县委、县政府。

(二)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或接到县委、县政府的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参加现场处置工作。

(三)首先到达事故现场的部门,要在尽量保护现场的情况下,全力抢救伤员和财物,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及违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四)县事故调查组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事故赔偿由相关保险公司及事故责任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理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写出书面总结报县领导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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