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调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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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必备调查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必备调查方案

必备调查方案1

一、调查目的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完善,经济社会正朝着纵深处发展。而我们大学生作为社会特殊的消费群体,我们的消费观念的塑造和培养会更为突出而直接地影响我们世界观的形成与发展,进而对我们自身的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关注大学生消费状况,把握大学生生活消费的心理特征和行为导向,成为当前我们当代大学生共同关注的课题。关注大学生消费状况,在大学生的消费理念超前或没有计划的前提下,培养和提高大学生正确的理财观念。帮助大学生做好理财规划,有利于大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调查对象和单位

合肥学院在校大一大二的学生

三、调查项目

1、在校大一大二学生的基本生活费:

基本生活费顾名思义是我们大学生日常生活的基本经济支出,大致上包括餐饮支出和日常生活用品支出等。此项费用是在校大学生必不可少的支出,用以维持和保证我们可以正常生活。了解大一新生及大二学生近两年的基本生活费在每月总的费用支出中所占的比例,进而了解在校大一大二学生可能存在的生活消费的心里特征以及探讨其消费结构是否合理。

2、在校大一大二学生的上网、交通等休闲娱乐费

休闲娱乐费是指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用于休闲、娱乐等方面的费用支出,包括上网、去KTV及其他娱乐场所、旅游等费用的支出。此项费用主要用于在校大学生丰富业余生活,属于额外支出。了解大一新生及大二学生近两年的休闲娱乐费在每月总的费用支出中所占的比例,用以了解在校大一大二学生可能存在的消费行为导向与消费观念。

3、在校大一大二学生的学习费

学习费是指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用于学习方面的费用支出,比如购买书籍、音像物品等费用的支出。此项费用的支出主要用于在校大学生课余之外知识的补充,同时丰富大学生的精神生活,是大学生日常生活中十分重要的支出。了解此项费用的支出可以了解大一新生及大二学生近两年的消费理念,进而反映在校大学生的世界观的发展状况。

大学生消费统计调查方案

4、在校大一大二学生的人情交际费

人情交际费意旨在校大学生在其日常生活中用于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所需要支出的费用,大致包括班级聚餐、购买生日礼物、同学聚会等方面的支出。此项费用的支出主要是在校大学生课余生活中的额外支出,用于大学生活中的人际交往,不可避免,在在校大学生的生活开支中占了一定的比重。了解人情交际费用支出用于了解大一新生及大二学生近两年用于人情交际方面的费用预算及支出,反映大学生的消费行为以及消费观念。

5、在校大一大二学生的购物费用

购物费用是指在校大学生在其日常生活中用于购买非生活必需品的支出,主要包括购买衣物、零食、饰品等方面的支出。此项费用的支出普遍存在于大部分在校大学生的生活中,但也属于额外支出。了解大一新生及大二学生用于购物方面的费用可以帮助分析在校大学生的消费行为导向更甚是他们的世界观的构成是否健康合理。

6、在校大一大二学生的电子产品费

电子产品费是指在校大学生为所购买的电子产品所支出的费用,其中电子产品包括手机、电脑、音乐播放器等。此项费用的支出主要用于在校大学生的业余生活或者用于辅助学习。

7、在校大一大二学生的通讯费

通讯费是指在校大学生在日常生活期间用于互相交流的费用,主要指手机话费。此项费用的支出是现代大学生必不可少的一项支出,用于同学、家人间的沟通交流,同时方便学习与工作。

8、其他方面的费用支出

四、调查时间和调查方法

1、调查时间安排

A、工作筹备阶段:20xx年9月

B、工作指标设计:20xx年9月

C、调查报告完成时间:20xx年9月底

2、调查方法采用采访法和访问表的方法

(1)采访法首先分别选取大一大二两个年级中具有代表性的班级若干,然后在班级中对若干学生进行走访询问调查。

(2)问卷调查针对调查项目制成调查问卷,然后向在校大一大二的学生发放。

五、调查的组织实施计划

1、调查的成员分工A、2人负责联系合肥学院院学生会,便于协助工作。

小组成员:B、2人负责工作中所需要的后勤服务。

小组成员:C、8人负责发放问卷,调查问卷,回收问卷。

组长: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

2、调查的工作步骤

(1)制作问卷,审核问卷,印制问卷等其他备用物品。

(2)联系各系学生会负责人,确认发放调查问卷的时间。

(3)确认回收问卷的时间,并安排负责人认真回收。

(4)对问卷调查结果进行分析。

3、参与调查工作的人员培训

(1)让参与工作的人员熟悉问卷内容,方便对学生的询问进行解答。

(2)提醒工作人员应有认真负责的态度。

4、调查经费开支的预算:

A、调查问卷的印制及相关备用物品的费用。约为20xx元人民币

B、调查期间所需的通讯费用。约1500元人民币

C、调查期间所需的餐饮费用。约3500元人民币

D、调查前期及期间所需的搜集资料费用。约100元

E、调查期间附送的礼品费用。约5000元人民币

F、其他的意外备用经费预算。

备注:总计约12500元人民币

必备调查方案2

一、活动主题:破解“十面霾伏”,消除“心肺之患”

二、活动目的:目前雾霾已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们的生活,改变目前现状刻不容缓,但很多人对雾霾还缺乏理性的认识。因此通过一次有组织的活动来传播雾霾相关知识,促进人们理性的对待雾霾、防治雾霾很有意义。本次活动通过调查问卷,来提高人们对雾霾的认识,争取让大众对雾霾既不麻痹大意也不害怕过度,并进而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凝聚共识战胜雾霾。

三、活动时间:20xx年5月1日-5月8日

四、活动地点:吕梁学院

五、活动参与对象:小组所有成员

六、活动所需材料:调查问卷纸30份

七、活动流程:

1.小组成员讨论设计调查问卷

2.随机发放调查问卷

3.回收调查问卷

4.统计调查结果,并小组分析讨论

5.小组成员分别写心得体会

八、活动意义:让师生认识到个人之责在强化环保意识。我们每个人都既是环境的消费者,也是环境恶化的成本支付者。在这方面,无人可置身事外。改善空气环境的最终出路,就在于公民治理。公民治理,既包括良好环保习惯的养成,也意味着对于环保的积极参与。个人环保意识越强,学校的外部监督就越大,治污能力就越强。让我们每个学生和老师都积极行动起来吧!

九、具体分工

实践活动策划人:陈静、李志秀

调查问卷设计者:程朝君

活动调查者:张赵琪、韩蕊昭

实践活动调查报告者:李阳、段文渊

实践拍照者:李志秀、杨丹、常莎

调查问卷统计者:李志秀、段文渊

调查活动记录者:程朝君

必备调查方案3

为规范全县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工作,做好与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衔接,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41号)及所附《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对象及职责

不动产权籍调查由麻江县国土资源局承担,具体工作由麻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实施。

二、利用已有各类调查成果,避免重复调查

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应当坚持便民利民原则,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申请登记时,应利用已有房屋、土地调查测绘成果,不再进行权籍调查,直接办理登记手续。

(一)土地、房屋权利人名称或者姓名变更的。

(二)土地、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注销的。

(四)土地、房屋权利人身份证明信息变更的。

(五)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为出资人的。

(六)土地、房屋用途变更的。

(七)土地、房屋共有性质变更的。

(八)房屋性质变更的。

(九)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十)空地及在建工程转移的。

(十一)成套住宅、商品房项目等,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销售给业主的,以及已购房屋再次转移的。

(十二)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基本建设项目等连房带地按项目整体转移的。

(十三)城镇私有房屋所有权转移的(但未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院落内房屋所有权全部登记在一个权利人名下且一次性整体转移的除外)。

(十四)企事业单位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所有权整体转移的。

(十五)一般抵押权或最高额抵押权设定、变更、转移、注销的。

(十六)地役权设立、变更、转移、注销的。

(十七)商品房等不动产预售、不动产买卖或抵押、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权等需要办理预告登记的。

(十八)申请更正不动产登记内容的。

(十九)申请异议登记设立、注销的。

(二十)申请补发、更换不动产权利证书的。

(二十一)查封登记(含轮候查封)、注销查封登记(含轮候查封)的`。

三、开展权籍调查,保证权籍调查成果真实准确

(一)申请。权籍调查由不动产权利人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麻江县不动产权籍调查申请书》(附件1),并提供相关不动产的权属来源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权籍调查时应收的权属来源证明文件原则上比照该类不动产申请登记时所列要求提交。

(二)收件和受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县政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接收当事人提出的权籍调查申请。受理人员应当对照申请书中载明的不动产类型、范围、对象、种类、数量等,认真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房屋、土地、林木等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文件,保证提交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文件齐全且与申请调查内容一致,并按照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收件并向申请人出具《不动产权籍调查收件单》(附件2)。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4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不动产权籍调查补正材料告知书》(附件3),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属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不予受理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应当自收件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不动产权籍调查不予受理通知单》(附件4),并说明相应的理由。

(三)内业资料收集整理。权籍调查申请受理后,权籍调查人员应当调取已有房屋土地调查、测绘和各类登记资料成果,并收集拟调查不动产是否存在查封、冻结、抵押等限制性信息。

相关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资料和数据存于其他不动产行业主管部门或档案部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也可以根据情况向县林业、农业、规划、档案等相关部门提出协助请求,从相关部门查询获取有关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文件及数据成果。

(四)权属调查。权籍调查人员应当结合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文件,现场勘察核实不动产权属状况。

对不动产权属来源资料合法,界址明确,经实地核实界址无变化的宗地,不再重新组织指界,可直接利用已有资料成果填写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来源资料中的界址不明确,或界址已经发生变化的,应当组织本宗地和相邻宗地权利人进行指界;无土地权属来源资料的,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经核实为合法拥有或使用的土地,可根据双方协商、实际利用状况及地方习惯指界。

指界过程中涉及违约缺席指界的,按照《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xx)中关于违约缺席指界的有关规定办理,其工作时间不计入权属调查工作期限。指界过程中发现存在土地权属争议问题的,权籍调查工作终止,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应当及时将有关权属争议情况及争议处理的法定程序书面告知申请人。

权籍调查人员应当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和指界情况,结合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资料,绘制宗地草图,编制宗地代码及不动产单元代码,填写《地籍调查表》以及该类不动产权利所对应的相关调查表。

权属调查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但利用已有资料成果不再重新指界的,权属调查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不动产测量。权属调查完成后,未涉及原有不动产测量成果变化且符合测量技术标准的,直接引用已有不动产测量成果形成宗地图、房产分户图,不再重新进行测量。权籍调查人员应当利用已有不动产测量成果填写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表格。

不动产未开展过测量,或不动产发生变化需要进行重新测量的,申请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开展相关不动产测量。从事不动产测量的测绘单位,应当符合测绘的有关要求,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

不动产测量工作原则上应当由1家测绘单位承担完成。测绘单位接受申请人委托开展不动产测量工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委托人签订不动产测绘合同或协议。

测绘单位应当依据国土资源部《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国土资发〔20xx〕41号)有关规定,按照测绘合同的约定开展不动产测量工作,形成不动产测量报告、界址点成果表、宗地图、房产分户图及相应的矢量数据成果。相关报告成果的内容及要素应当齐全完整,符合有关行业测量技术标准的要求,满足直接导入不动产权籍空间数据库的入库标准。不动产数据成果应当提交1980年国家大地坐标系格式。测绘工作完成后,测绘单位应当将有关测绘成果提交给委托人。

(六)成果审查及入库。权属调查和不动产测量完成后,办理部门应当按照《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的有关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对形成的权籍调查成果资料及测量成果数据进行审查,填写《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查表》(附件5)。审查合格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确认单》(附件6)。

引用已有调查成果不再对不动产重新测量的,权属调查完成后,直接进行成果审查。

审查合格的权籍调查数据成果,方可导入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形成临时数据图层。不动产登记完成后,正式更新权籍调查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成果审查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核实了解测绘情况的,测绘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协助做好权籍调查成果审查入库工作。

(七)成果归档。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结束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应当对权籍调查成果进行整理、立卷、组卷、编目和归档。

四、相关要求

(一)《不动产权籍调查收件单》《不动产权籍调查补正材料告知书》《不动产权籍调查不予受理通知单》和《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确认单》按一式两份出具,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留档备查。

上述文件原则上应告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到场领取的,应在《送达证明》(附件7)上签收;当事人不到场领取的,可通过邮寄、留置、公告等方式送达,办理人员应当在《送达证明》上记载送达的有关情况。

(二)不动产测量成果中涉及房产测绘的,原则上在提交审查前还应当先经过房产实测成果审核。具体要求按照县住建局相关规定执行。

(三)权籍调查工作中发现原有宗地测绘、房产测量等成果不准确或确有错误的,应当在权籍调查相关表格调查记事栏中如实记载,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申请人。

(四)权籍调查时涉及2个以上权利人共有共用宗地,需要计算各自土地面积时,除各自独有(独用)面积按照有关要求测量计算外,共用部分可采取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由共有土地权利人协商确定共有方式。共同共有土地的,不单独显示分摊土地面积,仅显示共同共有土地的总面积并标明为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土地的,分摊土地面积按照各自约定的份额分摊计算。

(五)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共有部分调查表的有关内容,应当结合通过房产实测成果审核的有关房产数据填写。

(六)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全县统一启用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表格图例样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工作程序及要求开展权籍调查工作,形成相应的调查成果资料。本方案印发前,已按原有地籍调查、房产测量等程序进行的有关调查、测绘工作,仍按原有工作程序及要求形成调查、测绘成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的要求补充完善相应的不动产单元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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