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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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有时会面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时常需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乡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精选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乡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精选5篇)

乡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根据《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为提高我乡民用燃气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措施科学、处置有力的应急体制、机制,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订碾张乡民用燃气安全事故处置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等,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明确;严密组织、快速反应;协同配合、保障有力。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乡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突发性民用燃气安全事故。

1.燃气输送、使用过程中遭遇非正常情况,导致供气设施中气质指标严重超标。

2.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集输管网等相关设备设施的损毁。

3.燃气输配、应用设施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露。

4.各种原因造成的供气故障,性质严重、影响重大的紧急情况。

5.民用燃气操作、使用不当,发生燃气安全事故的情况。

当发生以上情况之一时,启动本应急预案。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成立乡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按照本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负责召集应急指挥部会议,布置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调动各单位和救援工作组进行抢险救援、医疗救护、消防保卫、物资救援和对外发布信息,保证指挥部指令畅通。

(二)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由牛泽军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朱庆啸、苗婷栋、尚春竹、黄皝。

主要职责:

迅速了解事件情况,及时向指挥部和上级领导汇报:负责救援期间的通讯联络、信息发布、材料整理上报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工作要求:

1.预案启动后,立即通知有关领导、各救援工作组组长及成员。

2.负责保持与事故现场联系,及时了解最新信息,保证及时参加事故救援处置会议。

3.保证事故救援期间的通讯联络的畅通;保证现场工作人员抢险救援所需车辆、物质的落实。

4.及时收集、整理材料,向指挥部汇报,统一对新闻媒体发布信息。

(三)抢险救援组

成立乡燃气事故应急抢险救援组,抢险救援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行政村支书、主任、各包村干部

主要职责:

负责燃气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置、抢险救援、现场警戒、调动救援物质等工作。

工作要求:

1.参加救援的人员要掌握自身安全防护、救护伤员、抢险、抢修的有关规程、标准、要求和相关知识,熟练掌握各种防护设备、抢险工具、设备和消防设备。

2.进入现场后,应立即划定控制范围,封锁现场,清除无关人员,维护现场治安和秩序,保护事故现场,配合调查取证,疏导交通,保证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3.抢险人员到达现场后,要立即分析事件发生原因,确定抢险方案,迅速展开抢险救援工作,避免事件的扩大。

(四)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组

成立乡燃气事故应急抢险救援组,抢险救援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现场取证,对事件现场进行调查,对燃气突发事件中伤亡的人员及家属进行安抚、抚恤、理赔及善后处理工作。

工作要求:

1.立即到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查找事件发生的原因,形成初步材料。

2.对事件当中的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3.了解掌握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人员伤亡事故理赔的标准。认真、诚恳地接待伤亡的家属,耐心讲解有关规定。

4.做好救护伤员医院的看护工作,保证伤员得到及时、对症的治疗,并将治疗情况及时反馈,避免事态的扩大。

(五)相关单位职责分工

1.党政办公室:负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通知并协助其他有关单位参与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应急值班、信息编报反馈、督促舆情处置;负责应急工作有关通知和会议会务安排;协调各单位的应急人员抽调;负责落实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收集信息并及时上报。

2.综治办: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民用燃气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部的决定事项;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组织应急抢险队伍;根据上级的指令,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液化气供气企业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现场封闭、抢险、抢修等处理措施;参加城市民用燃气事故处理和事故调查。负责联系相关抢修单位加紧对燃气安全事故中损毁的城市道路、桥梁及相关的市政设施进行抢修;负责协助上级质安站落实重大事故的建筑物、构建物进行质量安全坚定,及时上报建筑质量安全隐患。

3.乡民政中心、财政所:负责燃气安全事故的责任划分、赔偿和善后处理工作。

4.燃气经营企业(具体责任单位):作为城市民用燃气重大事故应急处置的主要实施单位,负责建立重事故应急处置体系,编制燃气重大事故应急专业处置预案,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援助抢险队,随时准备应对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发生燃气安全事故时,以最快速度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抢险。做好生产调度、抢险作业、安全监护、用户通告、临时供气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预防机制

建立预警预防机制,及时掌握燃气状况,了解气象、水文、地质、水质等预报信息,分析判断各类因素对燃气使用的影响,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并做好应急准备,防治和降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工作程序

1.由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和调度,按照分工协作原则,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各成员单位在管辖范围和职能范围内组织实施,根据事故类型启动相应处置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上报,必要时,逐级上报请求支援。

2.驻碾张乡相关责任单位(油气井、集输管网、燃气及配气等派驻碾张乡责任机构),做好燃气重大事故影响范围内的现场封闭、应急抢险等工作,视需要通过有关部门调动其他社会力量、资源共同参与燃气重大事故抢险、施救。

3.当紧急情况得到妥善处理,可以恢复正常秩序时,停止实施预案,及时向上级汇报。

(三)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坚持正面、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发布的信息由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整理,党政办公室审核,指挥长审定。对外信息发布由指挥部统一对外发布。

(四)善后处理

1.陪护医疗部门对在实施预案应急行动中造成的伤病人员救治。

2.协助民政部门妥善安置在实施预案应急行动中死亡人员的家属。

3.对因在实施应急行动中造成财产损失,由预案应急行动实施单位负责恢复和补偿,所需资金经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乡人民政府。

4.在燃气重大事故应急工作总结后,燃气重大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对应急行动进行评估、总结,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应急保障

(一)由驻碾张乡相关责任单位成立业务骨干抢险、抢修应急预备队,做好应急机制、物质、设备储备,在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时,负责整合人力、物力资源,采取适当对应措施,对燃气生产设备或供(输)气管道进行抢修、维护,实施重大事故应急抢险、救援行动;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交通疏导和管制,将事故可能对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二)通讯保障利用现代通讯工具,确保燃气应急行动通讯的畅通。燃气重大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以及相关政府部门之间,建立应急通讯方式。

五、监督管理

有计划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应急知识与技能,以及应急预案的相关措施等培训,明确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必须具备的上岗条件和有关要求,提高其专业技能。

乡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2

一、总则

为加强对党湾镇燃气安全事故的有效控制,及时、有序、高效地处置突发燃气安全事故,结合我镇燃气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目的意义

提高行政主管部门及城镇燃气安全责任主体对本镇燃气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理有力的应急体系,有效预防本镇燃气事故的发生,及时做好本镇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工作原则

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管理、条块结合、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公众参与、预防为主、防处结合的原则,实施党湾镇燃气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各燃气企业根据制定的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具体详细的燃气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抢险组织和工作队伍,并定期开展好演练。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适用范围

1、在党湾镇内从事城镇燃气业新建、改建、扩建的燃气企业和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或重伤5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2、在本镇境内已运行的城镇燃气供气系统出现重大隐患,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停气一天以上的重大险情。

二、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党湾镇燃气事故应急体系,包括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和各燃气企业的应急组织。

(一)机构设置

成立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当发生燃气重大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迅速到达指定岗位。

(二)职责分工

1.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党湾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下达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负责与党湾镇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保持经常性联系,承担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等任务、办理和督促落实有关工作事项;负责应急工作有关通知和会议安排,协调各科室的应急工作,及时收集、编报、反馈应急工作情况;负责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并做好现场媒体活动接待等工作。

三、预防工作机制

(一)建立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全镇燃气工作情况,了解气象、水文、地质、水质等预报信息,分析研判各类因素对燃气使用的影响,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准备,防止和降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定期检查全镇燃气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加强全镇燃气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全镇范围内各燃气企业要定期检查本单位燃气应急救援预案、交通、通讯、仪器、抢险工具和专业人员等落实情况,定期组织应急抢险演练,确定专人对抢险器材、设备等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能随时处于工作状态。严格落实好巡查、巡线、入户检查制度。

四、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全镇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拨打110、119、120求助,并向镇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报告,同时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做好事故现场的抢险、疏散工作;在接报后,要立即启动燃气应急抢险预案,迅速向镇政府电话报告。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运转有序。

(二)处置程序

1.重大事件由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调度,按照分工协作原则,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各科室、单位在管辖范围和职责范围内组织实施,根据事件类型启动相应处置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上报,必要时,逐级上报请求支援。

2.燃气企业在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及专业抢险力量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抢险预案,做好燃气事故影响范围内的现场封闭、应急抢修等工作,全力开展事故抢险工作。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秩序,妥善保管有关证物,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据。

(三)善后处置

1.配合医疗卫生部门对在实施应急预案行动中造成的伤员进行及时救治。协助民政部门妥善安置在实施应急预案行动中死亡人员的家属。

2.信息发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外发布信息,要坚持正面、及时、准确、全面的发布原则。信息发布要经审定后再行发布。

五、应急终止

镇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镇燃气安全事故抢险工作进展情况决定应急救援终止,并及时向镇政府等方面报告。

应急抢险状态终止后,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做出书面报告。书面报告的基本内容是:

事故情况及抢险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人员情况及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六、监督管理

(一)加强培训

有计划地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应急知识与技能以及应急预案相关措施等培训,明确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上岗前和常规性培训等要求,提高其专业技能。

(二)日常演练

各燃气企业要制定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演习与演练,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和应急救援指挥能力,加强各相关力量之间的沟通与配合。

(三)奖惩责任

党湾镇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预案的演练情况和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在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拒不进行预案演练或在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拒不执行预案,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违纪或违反法律的提请有关部门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乡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3

一、总则

为保证我镇燃气突发事件、居民燃气泄漏、爆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和保障经济发展,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和完善我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全力做好各类燃气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保证在燃气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责任分工,迅速、有效地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迅速控制事件的发展,防止事件的进一步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损失。

(三)编制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徽省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以及市区有关工作要求,结合立德镇实际特制定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立德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燃气突发事件。具体包括:

1.燃气输送、使用过程中遭遇非正常情况,导致燃气泄漏、爆炸酿成的安全事故。

2.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液化气罐损毁。

3.燃气输送、使用不当发生火灾、爆炸、严重泄漏。

4.各种原因造成的燃气泄漏、爆炸,性质严重、影响重大的紧急情况。

当发生以上情况之一时,立德镇重大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开始工作,立德镇重大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立德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1.立德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部成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立德镇;指挥部成员未在立德镇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单位按职务高低递补。

(一)立德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职责任务

负责实施《立德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照本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负责召集应急指挥部会议,根据镇党委政府的指示,部署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调动各单位和各救援工作组进行抢险救援、医疗救护、消防保卫、物资救援和对外发布信息,参加政府工作组,保证指挥部指令畅通。

(二)办公室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建办。

主 任:丰家魁(兼)

成 员:城管执法工作人员

职 责:迅速了解事件情况,及时向指挥部和上级领导汇报;负责救援期间的'通讯联络、信息发布、材料整理上报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工作要求:

(1)预案启动后,立即通知有关领导、指挥部领导、各救援工作组组长及成员;

(2)负责保持与党委政府联系,及时了解最新信息,保证及时参加党委政府的会议;

(3)保证事件抢险救援期间的通讯联络的畅通;保证现场工作人员抢险救援所需车辆、房间、电话、物资的落实;保证抢险救援工作人员后勤保障。

(4)及时收集、整理材料,向指挥部汇报,统一对新闻媒体发布信息。

(三)抢险救援组

组 长:李宏伟派出所所长

成 员:安监、卫生、信访及事件发生单位抢险人员及相应部门的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燃气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置、抢险救援、现场警戒、调动救援物资等工作。

工作要求:

(1)参加抢险救援的人员要掌握自身安全防护、救护伤员、抢险、抢修的有关规程、标准、要求和相关知识,熟练使用各种防护设备、抢险工具、设备和消防设备。

(2)进入现场后,应立即划定监控范围,封闭现场,疏散无关人员,维持现场治安和秩序,保护事故现场,配合调查取证,疏导交通,保证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3)抢险人员到达现场后,要立即分析事件发生原因,确定抢险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避免事件的扩大。

(四)疏散救援组

组 长:李兰军(立德医院院长)

成 员:安监、卫生、信访及事件发生单位对应部门人员。

职 责:负责疏散群众、抢救伤员及国家财产、协助医护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工作要求:

(1)工作人员要掌握自身安全防护知识和救护伤员有关常识,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抢救伤员、疏散群众。

(2)疏散群众时要做详细准确的记录,做到无遗漏,并监护疏散出去的人员在事件处理结束之前不再回来。如在疏散群众时发现无法敲开房门,并无法确定屋内是否有人的情况,要立即向有关领导进行汇报,在第三方见证下采取非常规措施进入检查,并进行监护,防止外人进入。

(五)事件调查及善后处-理组

组 长:丰家魁(人大主席)

成 员:安监所、派出所、医院及事件单位有关部门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现场取证,对事件现场进行调查,对燃气突发事件中伤亡的人员及家属进行安抚、抚恤、理赔及善后处理工作。

工作要求:

(1)立即到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查找事件发生的原因,形成初步材料。

(2)对事件当中的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3)了解掌握国家和省、市、区有关人员伤亡事故理赔的标准。认真、诚恳地接待伤亡的家属,耐心讲解有关规定。

(4)做好救护伤员医院的看护工作、保证伤员得到及时、对症的治疗,并将治疗情况及时反馈,避免事态的扩大。

三、预防预警机制

各燃气经营企业负责预防预警信息的收集,对所有器械设备进行日常检测,建立重点要害部位和重大安全隐患的监督管理责任机制,定期开展燃气设施安全检查,加强日常安全教育,公开燃气报警电话,(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办公室电话:XXX,镇政府办公室电话:XXX)强化预防预警措施的落实。燃气经营企业应定期向镇主管部门报告燃气设施状况,镇主管部门应定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向区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发现隐患,立即上报,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程序

为了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实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1.燃气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员抢险、救护,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汇报,上级燃气主管部门要立即根据事件的级别向上级汇报,达到区级燃气事件的要报给谯城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各级单位领导不得迟报、瞒报或不报。

2.立德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启动本预案。立即根据灾害情况调动各救援工作组和有关单位进行抢险救援,并通知有关领导。

3.指挥部各工作组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行动起来,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分工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4.各工作组要紧密配合、协调作战,保证抢险救援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预案启动期间,实行日报制,并由专人负责。对外信息由指挥部统一对外发布。

(三)抢险救援作业程序

1.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初步划定污染警戒区,立即疏散污染区内的所有人员,并用警示带进行隔离,各主要路段设置警示牌,做好现场监控。

2.对燃气中毒或受伤人员必须及时救治,严重者送医院进行抢救。

3.污染区内严禁使用非防爆型机电设备及仪器、仪表(如手机、呼机、对讲机、碘钨闪光照相机)等,严禁穿戴钉子鞋和化纤服装进入隔离区。

4.抢修结束后安全监测警戒组对事故现场作全面清场监测,防止燃气窜入夹层、窖井、地下设施和室内等容易积聚燃气的场所,根据现场安监监测报告确定现场不存在不安全因素后,由现场总指挥下达命令,抢险救援人员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四)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急救援人员应掌握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并按规定佩戴防毒面具或呼吸器,穿戴防护服,携带相关防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

(五)事故的调查处理

由安监部门牵头、城市管理所、村建办、派出所、医院等部门参加,组成临时工作组,负责查明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并按规定处理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

(七)应急结束

在确认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并不会次生衍生其他灾害后,指挥部确定应急结束,公开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五、应急保障

(一)预案启动期间确保通信畅通。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掌握指挥部全体成员的通信方式,建立通信系统制度,保证政令畅通,指挥有效。

(二)应急装备保障

各燃气经营企业平时配备灭火器、灭火沙,保证事故发生时,灭火设施有效。

六、后期处置

燃气经营企业应对燃气设施认真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正常运行。各地有关部门应监护其使用。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乡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城镇燃气事故应对能力,预防和减少城镇燃气事故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亡,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灵山县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等。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建立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程度降低到最低点,维护城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太平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的城镇燃气事故的处置工作。

(五)应急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太平镇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是专项应急救援预案之一,其明确规范政府层面的应急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本预案与《灵山县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衔接。

(六)事故分级

按照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详见附件。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总指 挥:

副总指挥:

成员: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新闻报道组、灾害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技术组、善后处理组9个专业处置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

三、应急响应

(一)预案启动

城镇燃气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本预案,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前期应急处置工作,依据职责参与、协助事故的应急处置。参与响应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由副组长提出,报组长批准后执行。上级指挥部主要领导到达现场后,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二)响应程序

1.通知响应。接事故信息报告后,立即通知各应急工作组赶赴现场了解掌握事故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的进展情况,并向上级指挥部和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通知响应时,先采取电话通知,然后以短信或其他方式发送具体的应急响应信息;向上级指挥部和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伤亡情况、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和需要救助的内容。

2.应急指挥。太平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燃气事故负有先期处置责任,具有先期处置权、指挥权。上级指挥机构负责人到达现场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迅速移交应急指挥权,确认配合事项,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3.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首先确认事故现场警戒范围,组织危险区域内群众从上风向撤离,等专业应急抢险队伍到达,不得盲目开展抢险工作。

(三)处置措施

1.确定现场风向,在上风向、警戒区域外确定应急人员现场集结地点,明确各应急工作组的具体任务分工,在城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开展事故前期应急处置工作。

2.迅速掌握事故现场、事态发展、人员伤亡和受困、事故规模、影响范围和趋势等情况,明确事故现场是否存在火灾、爆炸、中毒危险性,初步划定现场区域、危险区域、安全区域、警戒范围和个体防护要求,并立即报告上级指挥部和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3.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并妥善安置。安置场所根据安置人群数量、安置时间长短和气候等情况,可选择交通便利和有安全保障的公园、学校、宾馆、体育场等公共场所。对启用的临时安置场所,应指定负责人,并提供相应的人力和资源保障,保障安置场所的生活(水、电、食品、衣被)、卫生、通讯和治安等基本需求。对疏散人群中有需特殊援助的群体(例如老人、残疾人、学校、幼儿园、医院、疗养院、监管所等)应重点作出安排。

4.组织开展对伤员的先期医疗救护工作,记录和汇总伤亡情况,配合做好转运工作。

5.组织或者配合公安部门对事故现场周围实施交通管制和警戒,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通道的交通畅通,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人员要注意自身安全防护,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了解事故情况、警戒范围,避免进入危险区域,参加警戒和交通管制人员在事故情况不明时应先待命。

(四)注意事项

1.划出警戒范围,边线附近空气中天然气含量不超过0.5%,液化石油气不超过0.15%。

2.防范火源,禁带火种靠近现场、禁止汽车驶入警戒区、警戒区要内使用非防爆电器和电子设备。

3.不得盲目开展抢险工作,应立即组织危险区域内群众从上风向撤离,设立警戒区,及时将现场情况向上级指挥部报告,等待专业队伍到达现场。

4.偏远地区或医疗救护力量无法迅速到达,必要时可在专业医疗人员的远程指导下,组织开展对伤者的紧急救护。首先应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如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对休克者,应先处理休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保持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5.险情发生至现场恢复期间,应封锁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发生意外。当事故现场有发生二次更大事故征兆时,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扩大警戒范围。

6.救助人员要服从指挥,统一行动,及时将救援进展情况报告应急小组长。

(五)应急结束

经上级指挥部确认应急救援工作基本结束,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由上级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六)应急评估与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要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查找存在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提升,并将应急救援情况形成报告报上级指挥部办公室。

四、应急预案管理

(一)宣传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辖区居民的安全生产和应急避险意识,要建立健全与相关单位的快速联动反应机制。

(二)培训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要针对辖区城镇燃气事故的特点,对领导小组指挥人员和应急人员开展专项应急培训和训练,包括现场决策、信息获取、处置程序、处置措施和个体防护、燃气危险特性等,对人员培训进行考核和记录。

(三)演练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编制辖区年度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实施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对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修订意见,针对演练评估报告指出的问题或在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采取解决措施。

(四)预案管理与更新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一般3-5年对本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并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做好与上级预案的各项衔接工作。

五、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太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六、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乡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5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有可能发生在城镇燃气系统事故,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和保障经济发展,制定本预案。

2、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统一领导下,明确相关部门、燃气管理机构、供气企业等职责,依法确定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2)统筹安排、协调配合。以我县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为主体,统筹安排政府相关部门、管理机构、供气企业应急工作任务,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北省燃气管理办法》、《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县及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框架指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阜城县规划区内从事城镇燃气新建、改建、扩建和运行过程中,发生的连续停止1千户至0.5万户居民供气12小时至24小时以下(不含24小时)的燃气事故,一次死亡1人至3人的重大事故。具体包括:

(1)燃气加工、处理、输送过程中遭遇非正常情况,导致城镇气源或供气设施中气质指标严重超标;

(2)液化石油气储罐发生垮塌等事故,致使城镇气源终止。

(3)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气源输送受阻或者液化石油气储灌站、灌装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

(4)城市主要供气和输配气系统管网发生干管断裂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气;

(5)调度、自控、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

(6)其他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气。

二、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任务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领导下,设立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完善和实施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指导、监督区域内供气企业制定企业供气系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1、住建局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指挥小组成员出差在外或有其他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单位(科室)按同职务排序递补。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现场工作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

2、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与事故设备(设施)使用(管理)单位或个人联系,查清燃气设备(设施)的损坏程度、准确位置、燃气泄漏点等情况;

(2)根据安全管理准则和现场情况,制定燃气设施抢修(险)方案,并及时报告现场总指挥;

(3)负责具体实施燃气设施抢修(险)方案;

(4)随时注意掌握现场险情的变化,准备好应对措施;负责准备抢险所需的工具、设备。

3、燃气管理机构的职责

起草预防燃气事故的有关技术性文件;根据燃气重大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组织城镇燃气专家赴事故发生地协助当地的供气应急工作;指导事故发生地开展供气设施的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等工作;按照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事故发生地进行对口技术支援;负责核实上报情况;组织事故调查。

4、各燃气企业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制定的抢险应急预案,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制定科学的、切合实际的抢险应急预案。建立抢险组织机构,成立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仪器机具,交通通讯工具,并定期组织演练。对燃气用户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事故发生后执行应急指挥部处置突发事故的决策和指令;速了解事故相关情况及已采取的先期处置情况,及时掌握事件发展趋势,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将现场的各种重要情况向应急指挥部报告;调度人员、设备、物资等,组织应急小组赶赴现场,指挥应急小组展开行动;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和专家意见,确定事故处置的技术措施;指挥各部门指定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指挥事故地的警戒工作,指挥事故的处置工作;负责对外协调沟通、事故分析、信息上报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日常预防和预警机构

县燃气管理机构负责城镇供气系统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确定信息监测方法与程序,建立信息来源与分析、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明确影响的范围、信息渠道、时限要求、审批程序、监督管理、责任制等。

3.2 预警预防行动

3.2.1 县燃气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研究城镇燃气安全抢险应急工作, 指导本县规划区域内抢险应急组织及抢险应急队伍的建立和完善, 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的宣传教育、 监督检查工作, 及时消除隐患, 防患于未然。

3.2.2 县行政区域内各燃气企业, 应定期检查本单位抢险预案、 交通、通讯、 仪器、 抢险工具,专业人员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抢险应急演练, 并设专人对抢险器材、设备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能随时处于工作状态。 落实巡查、 巡线、入户 检查制度、 切实做到“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

3.2.3必要时请求县消防专业队伍支援,燃气行业抢险应急要充分发挥消防专业队伍和本企业抢险专业队伍的优势和特长,密切联系,加强合作,及时处理和排除险情。

四、信息报告

燃气事故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向供气企业应急电话报告。县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指令相关部门派员前往现场初步认定事故等级。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4小时值班电话:XXX

事故发生后,县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重大事故直接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县政府报告,。

报告内容:

① 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② 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生产、加工、处理、输配规模、 存储设备座数及储量、气源地、处数;

③ 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

④ 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 影响范围、 伤亡人数、 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⑤ 事故的简要经过;

⑥ 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⑦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⑧ 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⑨ 事故报告单位、 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⑩ 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应急响应程序

5.1 先期处置

城镇供气系统发生事故后,坚持属地处置为主的原则,供气单位和管理部门立即进行先期处置,除应立即拨打110、119、120 求助外,还应立即向县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同时组织相关人员抢险、控制事态发展。

5.2 分级响应

按城市燃气事故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时间,应急响应分别为Ⅰ 、 Ⅱ 、 Ⅲ三级。Ⅰ 级响应由建设厅城市燃气重大事故应急指导小组负责,适用范围为城市供气系统发生的连续停止1 万户(或以上) 居民供气 24 小时(或以上) , 或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重大突发事件;Ⅱ 级响应由县应急领导小组负责, 适用范围为城市供气系统发生的连续停止 5 千户 至 1 万户 居民供气 12 小时至 24 小时以下(不含 24 小时) ,或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重大事件;Ⅲ级响应由阜城县相关燃气企业负责,适用范围为城市供气系统发生的连续停止5 千户 以下居民供气 12 小时以内的供气事故, 或其他较严重的一般突发事件。

5.3 情况报告

5.3.1 基本原则

(1)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2)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想。

(3)直报:发生重大及其以上事故,要直报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同时报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3.2 报告程序

(1) 燃气事故发生后, 现场人(目 击者、 单位或个人) 有责任和义务向供气企业应急电话报告。 县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 立即指令相关部门派员前往现场初步认定是否属于重大(Ⅱ级) 和特别重大(Ⅰ 级) 事故。

(2) 重大及其以上事故一经确认, 县级领导小组立即向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告,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特别重大事故直接上报省市有关部门。

5.4 响应行动

5.4.1 重大事故发生单位, 接报后必须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组织抢救, 防止事态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 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搜集工作;

(4) 服从县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指挥, 了 解掌握事故情况,协调组织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 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5.4.2 因人员抢救、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 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5.4.3 发生事故的单位及管理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 6 小时内写出事故快报,分别报送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领导小组。

5.4.4 事故快报应依具体情况尽可能包括以下内容:(见信息报告)

5.5 应急通讯

应急响应期间,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理安排人员,保证值班人员随时接收县政府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县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及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应24 小时保持通讯渠道畅通。

5.6 指挥协调

5.6.1 县应急领导小组获悉发生城市供气系统事故后,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

5.6.2 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涉及的方面, 通知有关成员参加应急处置的指挥, 并将情况上报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6.3 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 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 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5.7 应急支援

当燃气事故单位的应急力量不足、需要支援时,由县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支援请求规定的程序报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支援力量进入现场执行任务,有关调动、联络、指挥程序及协调事宜,均按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的计划或预案执行。

5.8 新闻发布

城市供气系统事故信息的公开发布由县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特别重大事故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实行集中统一的规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类、新闻保密和新闻发布等应符合规定的要求。信息发布要求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5.9 响应结束

(1)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应急终止命令下达,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特殊情况报县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

(2)后期处置

①整理和审查所有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

②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故原因和应急期间的主要行动。

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以城市供气系统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在城市供气系统突发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疏忽职守、不听指挥、不认真负责或者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六、应急处置方案

6.1、扑救燃气火灾基本措施

1、加强冷却,防止爆炸。

2、 清理火场, 控制火势、 防止蔓延。

3、 集中兵力于主攻方向。

4、 必要时应撤离火场

6.2、燃气泄漏场所未出现火情时的对策

1 .侦检泄漏情况从上风或侧上风处进入泄漏现场, 消防车辆宜停靠在离泄漏点约200米处, 车头向外。

2.警戒区的划定在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50%以内的范围为警戒区。考虑风向。

3. 在警戒区内须严禁烟火,严禁使用非防爆的照明灯、 照相机、 摄像机、手机、对讲机,严禁穿化纤服装和带铁钉的鞋进入警戒区。 不准携带铁质工具进入警戒区参加抢险救援活动, 以防止撞击产生火花。

4.加强个人防护警戒区内的消防队员应着隔热服,防冻手套、服装, 佩戴空气呼吸器等。

5.堵漏措施使用专用的堵漏器材,也可采用石棉板、木塞、包扎带、垫片橡皮塞棉纱纸板等无火花工具及粘合剂视情垫片、橡皮塞、棉纱、纸板等无火花工具及粘合剂,视情况进行堵漏。 堵漏过程中一定要用喷雾射流和开花射流实施保护, 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

6.警戒区的解除

浓度确已低于爆炸下限的1 .5%时, 解除警戒。

6.3、液化气罐泄漏处置办法

1 、气相泄漏

a. 关闭阀门

b. 堵漏

c.倒罐

2、液相管道法兰阀门泄漏、液相管道法兰、阀门泄漏

a.关闭阀门

b.关闭紧急切断阀

c.强制注水

d.堵漏

e.倒罐

6.4、液化气槽车泄漏处理事故处置办法

1 、关闭阀门

2、 专用工具堵漏

3、 注水

4、 冻结

5、 引火点燃

6.5、液化气槽车火灾处理

1 、槽车胶管破裂跑气或着火关闭阀门、降低浓度。

2、槽车安全阀折断跑气或着火,灭火、分散燃烧、堵漏、驱散等战术技术措施, 扑灭火势,消除爆炸危险。

3、 槽车罐体破裂着火,扑救中千万不能将气火扑灭,如果不慎熄灭也应重新点燃, 保证其稳定燃烧。

6.6因交通事故而导致槽车掀翻导致泄漏或着火

1 、如关阀止漏条件具备, 关阀止漏即可熄灭火势, 然后再起吊转移。

2、无法实施关阀止漏,一般以抽提转输为主,但要控制好泄漏气体的流向,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待剩量较少时,再起吊,在起吊、止漏期间必须保持全掩没冷却水雾保护,再起吊,在起吊、止漏期间必须保持全掩没冷却水雾保护,防止起吊、止漏作业中发生意外。

3、泄漏量较小,应在水雾掩护下实施关阀止漏、 起吊、 转移。

6.7天然气管道泄漏处置办法

1 、管网泄漏

关闭总阀或支线阀门

实施堵漏

放散阀排空

氮气吹扫

焊接或管道更换

2、小区低压管道

a.关闭小区总阀

b.如小区住户, 关闭立管总阀、 关闭住户总阀

6.8家庭燃气泄漏处置办法

迅速关掉燃气总阀门。

迅速打开门窗, 加强通风。

泄漏量大要告知邻居

杜绝一切火种, 禁止开、 关电器用具。

在安全场所打电话给燃气公司保修。

应急保障

1、队伍保障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领导下,设立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领导组成抢险、抢修应急预备队,做好应急机械、物资、设备储备,在城市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时,负责整合人力、物力资源,采取恰当应对措施,对煤气生产设施或供气管道进行抢修、维护,实施重大事故应急抢险、救援行动;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交通疏导和管制,将事故可能对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2、通信保障

(1)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建立县城镇燃气事故应急响应通信网络、信息传递网络,并负责维护管理网络系统,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通信联络、信息沟通的需要。

(2)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建立全县救援力量的信息数据库,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有关部门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本部门和本单位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工作,并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重要信息。

(3)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要掌握本地、本系统所有应急机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通信联系方式,并制定备用方案。

3、交通运输保障

(1)发生城镇燃气事故时,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并组织和调集足够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及时调运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救援人员、装备和物资,保证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2)交通管制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应急救援车辆要有专用标识,在执行任务时不受交通管制,并按照规定免缴道路通行费。

4、医疗卫生保障

(1)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调度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城镇燃气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特点,协调落实专用药品和器材。

(2)医疗救护队伍接到指令后,要迅速进入事故现场实施医疗救援;医院负责后续治疗。

(3)县职业病防治部门负责提供有关中毒抢救、现场调查、毒物评价等方面的技术支持。

5、治安保障

发生城镇燃气事故后,公安部门要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和治安管理工作,并加强对城镇燃气事故影响范围内的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同时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6、物资保障

各乡镇区政府及城镇燃气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地、本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储备一定数量的常备应急救援物资。应急响应时,各乡镇区政府、企事业单位要服从调动,保证应急救援的需求。

政府常备物资经费由财政部门负责;企业常备物资经费由企业负责,列入生产成本。必要时,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征用社会物资。

7、技术储备与保障

(1)县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及城镇燃气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技术人才资源和技术设施设备资源,提供在应急状态下的技术支持。

(2)应急状态下,气象部门要为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决策和应急响应行动提供所需要的气象资料和气象技术支持。

(3)建立重大危险源和城镇燃气基础数据库,根据重大危险源的普查情况,利用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分布和基本情况台帐,为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基本信息。

(4)根据城镇燃气登记、行政许可有关内容,利用已建立的城镇燃气数据库,逐步建立城镇燃气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为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救援提供保障。

(5)组织应急救援专家组队伍,开展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等研究,为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8、应急救援专家工作组

专家工作组由规划、安管、消防、技监、卫生防疫、环保、供气等部门专业人员及大专院校、城市供气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营和电力工程、城市燃气企业的专业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是:

(1)参加市燃气重大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

(2) 应急响应时,按照市燃气重大事故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

(3) 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

(4) 受县燃气重大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派,给予技术支持。

9、供气保障

事故发生后,在处置事故的同时启动供气保障预案,确保其他居民正常相助生产生活需要,将事故影响范围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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