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毕业的实习报告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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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素养不断提高的今天,报告十分的重要,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毕业的实习报告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有关毕业的实习报告四篇

毕业的实习报告 篇1

法学院教务室:

xx年9月6日至10月29日,我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参加本科毕业实习。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能够遵守工作纪律,端正工作态度,保守审判秘密,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法官交办的工作,得到他们的一致好评,在思想上、业务上都有收获,同时也发现了自身的许多不足。在此顺便对学院以后的毕业实习工作提几点建议。

一、实习概况

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实习欢迎会上,我主动选择去行政庭(王娅和陈波也选择了行政庭),行政庭安排郭修江副庭长作为我的实习导师,由王华助理审判员带着我办理各种具体事务。两个月间,我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法官求教,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了自己在学校所学到的知识,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落落大方,始终以学习的态度做人做事,始终代表海南大学法学院学生的形象和素质。

在实习中,我参加了许多案件的开庭审理,先后到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龙华、美兰、琼山、秀英等基层法院观摩庭审,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地了解了行政诉讼活动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一些庭审的举证、质证、认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适用问题,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行政诉讼的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法官和书记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二、思想收获

实习期间,在高院领导和法官的引导下,我能够虚心向他人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这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法官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难得的宝贵财富。这次实习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

在短暂而充实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同时,我感觉到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有一段距离。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地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尽量避免毕业后出现眼高手低的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法律普及非常重要。我国为推进法治建设所进行的多年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存在一些不足。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地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的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三、业务收获

实习期间,我参加了很多实务性活动,接触到许多案件,学到许多活知识,而从庭审观摩和典型案例中获益最多。

(一)庭审观摩感悟

规范庭审活动,是审判方式改革的必然要求。庭审活动规范与否,是衡量审判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准。这里,我就行政审判庭审观摩中的一些具体环节,在结合书本理论知识分析的基础上,谈谈自己对行政审判庭审的几点认识与体会。

1.庭审灵活应变能力不强

庭审活动应当规范而不机械,严肃而不呆板。但在实际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和合议庭其他成员对庭审的各个环节及其具体要求还不熟悉,不时要“搬本本”念念。同时,也没能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事人诉讼能力的实际状况,采取灵活操作方式,用通俗的语言对规范的法律用语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说明,庭审活动显得生硬僵化,更谈不上效率和质量。

2.对当事人陈述的归纳不够充分和准确

在当事人陈述的基础上,审判长应当对案件事实进行归纳:第一,归纳直接确认的当事人陈述和认定的事实;第二,归纳当事人争议的事实(案件事实和证据事实);第三,法庭调查的范围(大于或等于争议的事实)。直接认定的事实越多则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就越少,法庭调查的范围也就越小;反之亦然。而在庭审中,合议庭往往在听取当事人陈述后,没有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发问或者发问不够充分即对事实直接认定。这样,一方面,认定的内容不够充分,相应地,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和法庭调查的范围过宽,以至法庭调查时间拖长而影响庭审效率。另一方面,认定的内容不够准确,把还不能认定的事实(甚至是争议的事实)直接予以认定,认定事实没有充分证据依据。

3.对当事人举证指导不力

庭审的重心是当庭举证、质证和认证。其中当事人当庭举证是基础。但在庭审中我发现:(1)举证当事人当庭出示证据的方式不当,没有按举证要求出示证据,而法庭也没有及时予以指导;(2)举证当事人没有对证据进行说明或者说明不够清楚,审判长没有及时予以引导。特别是有群众旁听的情况下,更应要求举证当事人把证据的具体内容、取得方式、证明对象等说明清楚。举证说明不清,也妨碍了质证当事人进行质证,影响质证质量。

4.质证不够充分

质证是法庭审查证据的必要途径,也是辩论原则在法庭调查中的具体体现。法庭应当将当庭出示的证据交由质证当事人质证,质证当事人可对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或承认或提出异议,并可提出相应的反证。庭审在质证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质证当事人提出反驳意见后,法庭没有组织当事人进行充分的质辩,或者要求当事人将该质辩意见留在法庭辩论时陈述。质辩是质证的重要组成部分,审判长应当让质证当事人充分发表质证意见,进行充分的质辩,不能以有法庭辩论而限制甚至剥夺当事人质辩的权利,“大辩论”与“小辩论”的关系没有处理好。(2)质证当事人提出反证的,没有及时对该反证进行质证或者质证不够充分,妨碍了对本证的确认。(3)质证的方式不够科学,质证形式呆板。质证往往没有采取“一举一质”的方式进行,而且也没能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应变不同的质证方式,影响了质证效果。

5.认证不够及时,认证结论不够全面

法庭应在质证的基础上及时对证据作出认证,确认该证据是否有效以及对证明什么事实有证明效力。经过法庭认证,案件事实应当清楚,证据应当确实充分。庭审实践中普遍存在着认证不够及时,认证结论不够全面的问题。认证不及时既反映法庭对证据的分析和把握能力不强,不能大胆作出认证结论;同时也反映法庭对当庭认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实际操作上,没有当庭认证的,法庭没有向当事人明确交代或者交代不够清楚,不当庭认证的理由不够充分。经休庭评议作出认证结论,在开庭宣判时没有向当事人宣告,以致庭审缺少了一个必要环节。认证结论不够全面具体体现为认证结论(包括肯定性的或者否定性的结论)没有充分说理,有效证据的证明对象没有说明清楚,只简单地宣布“该证据有效”,而没有告知该有效的证据对证明什么事实有证明力。此外,由于质证不够充分,以致认证的基础不够扎实;有些认证结论过于武断,对有疑点或者不能单独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武断地予以肯定或者否定。

6.法庭辩论的组织、控制能力有待提高

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充分发挥各自诉讼能力特别是法律知识水平的重要阶段,是辩论原则在庭审中贯彻落实的具体体现。在法庭辩论中,法官应当表现出听言纳谏的心胸和虚心谨慎的态度,确保当事人、代理人充分发表辩论意见,做到言无不尽。但又不能让当事人、代理人毫无节制和漫无边际“聊砍”。因此,审判长组织和控制法庭的能力显得十分重要。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正是在审判长组织、控制能力欠缺上。具体表现为:(1)在组织法庭辩论前往往缺少对辩题的归纳,或者归纳不够准确。(2)对当事人的辩论发言缺乏必要指导和引导。(3)当事人简单重复发言内容时没有及时有效地予以制止。

7.“先定后审”,开庭走形式

法庭应当是案件“审”和“判”严肃场所,要让当事人有理讲在法庭,证据摆在法庭,诉讼活动围绕着开庭进行;同时法官审判案件的主要活动也应在法庭上进行。实践中,有些庭审似有表演或者“走过场”之嫌,甚至庭前已经对案件进行讨论和评议,判决结果实际已经作出。这种“先定后审”的审判作风有违审判方式改革的方向。我并不反对庭前了解案情、研究案件,作好充分的庭前准备,甚至做到“心中有数”。但是,庭前准备特别是在“心中有数”的情况下,开庭审判更要注意防止“先入为主”,更要注意听取和仔细分析“那方”当事人的意见,以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和正确判决。

此外,庭审中还有不少细节上的缺欠。具体表现为以下方面:(1)书记员在庭前做准备工作时过于机械、“严肃”。合议庭成员还没有入庭,庭审还没有正式开始,书记员在做准备工作时应当“口勤、手勤、脚勤”,办事周到细致,核对诉讼参加人身份时应当到案前进行实际核对。(2)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庭后,应当依次由审判长、审判员、诉讼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坐下。有些庭审中审判员未等审判长坐下就先坐下,或者未等审判长、审判员坐下,书记员就喊“请(诉讼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坐下”。这就有违设立这一环节的初衷。(3)合议庭成员的座位相距太远,不便当庭评议。有些审判长“太独”,没有发挥合议庭的集体作用,贯彻合议制原则不力。(4)法庭内发生有手机、传呼机作响,当事人坐姿随便不雅观,新闻记者擅自进入审判区进行录像拍照,有未成年人入庭旁听等违反法庭纪律的现象时,审判长没有及时制止。(5)核对诉讼参加人的方式太机械,花费了很长时间。(6)未经合议庭当庭实际评议,即假借合议庭的名义宣告评议结论。(7)当庭质证中,有时忽视第三人的质证权利。(8)宣布判决结果时,审判长起立而其他人员特别是诉讼参加人都坐着听。

(二)典型案例分析

[案情]

原告:南庄公司;被告:海口市人民政府;第三人:海滩管理公司。

1995年5月16日,被告作出《关于滨海大道西延线海滩管理的批复》,同意第三人负责管理滨海大道西延线海滩约6公里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1995年8月1日,第三人根据批复的授权,与原告签定《假日海滩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书》。合同约定:南庄公司向海滩公司支付1000万元土地综合开发经营配套费,换取第三人管理的海滩的东段约60亩土地50年(自1995年8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的开发经营收益权,用于兴办餐饮娱乐、休闲及相关服务项目。规划指标为容积率<0.2,绿化率>80%,高度不超过两层。项目的设计方案须经第三人审查批准后,报规划部门审批。关于海滩公司的违约责任的约定是:若由于土地权属、施工水、电、用地性质及规划指标原因使南庄公司不能按期进场施工,海滩公司每日须按南庄公司已付款的万分之八向南庄公司支付违约金,若延期两个月以上,海滩公司每日按南庄公司已付款的万分之十支付违约金。并且,南庄公司负责开发区域的开发进度顺延。

1995年8月至1996年3月间,原告依约向第三人支付土地综合开发经营配套费550万元和450万元,共计1000万元。之后,南庄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要求,提供“南庄餐饮娱乐中心”项目。第三人审查通过后,向规划部门报建。1996年3月25日规划部门召开设计方案评审会,提出修改意见。原告根据评审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于同年11月再次申报评审。此后该项目的审批再无下文。南庄公司多次找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被告于1997年11月函复原告,称项目用地与另一公司开发用地相关,待审定他公司的用地情况后再定。同年11月20日,被告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通知精神,作出《关于加强成片开发区规划管理的通知》,将假日海滩重新规划为特殊保护区,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所有的待建项目一律停止审批。至此,原告的餐饮娱乐中心项目再无下文。原告即向第三人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1000万元及其相应的利息。第三人以该款已经用于假日海滩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司无力偿还1000万元及利息为由,拒绝了原告的要求。无奈,原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诉讼请求是:依法确认被告市政府不履行合同的行为违法;退还原告南庄公司已经支付的土地综合开发费1000万元和赔偿利息损失。

被告辩称,本案不构成行政诉讼。因为本案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不存在,被告从未收到原告1000万元综合开发费,原告与第三人签订《假日海滩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书》属民事合同,应当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海滩公司辩称:海滩公司对滨海大道西延线约6公里的海滩的开发和管理经海口市政府授权,并完全履行了与原告确定的海滩所约定的义务,原告不能按约定期限开发,海滩公司没有过错。

关于《假日海滩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书》的效力,各方当事人均无异议;而且当事人也一致认为,由于规划调整,合同继续履行已无可能,应予以解除。

[审判]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南庄公司与第三人海滩公司签订《假日海滩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书》属民事合同,应当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原告不服提起上诉。案件经二审认定,第三人海滩公司与原告南庄公司签订的合同属于受委托实施的行政管理行为,合同双方在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属于行政争议。原告南庄公司认为被告市政府不履行合同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裁定撤销一审裁定,原审法院继续审理。

原审法院受理后继续审理,判决:一、被告市政府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已收取原告南庄公司交付的土地综合开发费1000万元及利息(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550万元从1995年8月起计息,450万元从1996年3月起计息);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在宣判前,当事人三方达成和解。

[分析]

我认为,本案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值得分析和探讨。

1.合同的性质

对原告南庄公司与第三人海滩公司签订的《假日海滩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书》的性质,认识上有分歧。一种意见认为,该合同属于南庄公司和海滩公司两个平等主体之间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的民事合同,具有民事合同的基本特征。另一种意见认为,该合同是海滩公司在被告市政府授权的范围内,为了开发经营和管理假日海滩而与原告签订的行政合同。二审法院裁定认为,该合同属于行政合同。

所谓“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行政管理,就其行政管理的事项与行政相对人一方经协商一致后,就设立、变更、终止行政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行政合同具有行政性、合意性等特征,其中行政性是行政合同的本质属性,是其区别于民事合同的根本标志。具体体现在:第一,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的方式或者手段,其目的是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改善行为方式;第二,行政合同的内容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设立、变更、终止的权利义务。该权利义务以行政法律关系为基础,主要涉及双方当事人在行政管理中的权利义务。

将《假日海滩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书》定性为行政合同,原因有:首先,合同主体应当是被告市政府和原告南庄公司。虽然合同是以海滩公司名义签订的,但市政府《关于滨海大道西延线海滩管理的批复》中授权海滩公司负责管理假日海滩的开发和经营事宜。该授权在行政法上视为委托。因此《假日海滩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书》属于受被告市政府委托的海滩公司实施的行政管理行为。在被告对该合同一直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下,应由被告市政府承担该合同的法律后果。其次,就合同的内容来讲,《假日海滩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书》所设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有关假日海滩开发管理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行政性。

2.司法审查范围和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要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而对行政合同的司法审查,不能仅限于合同订立上的合法性、有效性,还应当审查合同履行、终结(包括被告单方解除合同)的合理性、合约性,以及违约责任确定等。就本案而言,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合法性没有异议,对终结合同(实际上是被告市政府单方解除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也没有异议。原告提出的依法确认被告市政府不履行合同的行为违法和退还土地综合开发费1000万元及利息损失,是从行政赔偿的角度提出的诉讼请求。而从合同纠纷的角度看,该诉讼请求实际属于合同履行合约性问题和违约责任问题。因此,囿于合法性的审查范围,行政合同案件就无法审判。

从审查的法律依据上看,目前人民法院审查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合约性以及确定违约的责任等,均缺乏明确的、直接的法律、法规依据。解决法律适用问题是审理行政合同案件首先遇到的难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因此,合同法应成为人民法院审理行政合同案件的主要的、直接的法律根据。虽然行政合同关系不属于合同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但作为“合同”,行政合同与合同法所调整的合同关系有诸多共性;合同法确定的原则、具体规定,均可适用于行政合同。因此,在当前的情况下,参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行政合同纠纷,不失为一种较好的选择。

3.处理的根据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可以得出这样的基本结论:

第一,《假日海滩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书》除了违约责任的部分内容,其他条款并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合法、有效的行政合同。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被告市政府于1997年11月20日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通知精神,作出《关于加强成片开发区规划管理的通知》,将假日海滩重新规划为特殊保护区,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所有的待建项目一律停止审批。至此,合同约定的开发经营项目已不能建设。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应予以解除。对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亦一致。可以视为被告市政府已实际单方解除了《假日海滩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书》。

第三,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的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这是确定合同解除后双方当事人责任的基本依据。原告南庄公司诉请退还其已经支付的土地综合开发费1000万元和赔偿利息损失有事实和法律根据。故判决被告市政府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已收取原告南庄公司交付的土地综合开发费1000万元及利息(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550万元从1995年8月起计息,450万元从1996年3月起计息)。

第四,被告市政府不履行交付合同约定的假日海滩给原告南庄公司开发经营的义务,属于违约行为。而且被告市政府于1997年11月20日作出《关于加强成片开发区规划管理的通知》后,实际上单方解除了《假日海滩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书》。因此,原告诉请确认被告市政府不履行合同的行为违法,没有事实和法律根据,应予驳回。

第五,由于涉诉的行政合同系第三人受被告的授权委托所实施的行为,委托人市政府应对此承担全部法律后果。被告提出的先由第三人海滩公司承担责任,由其承担补充责任的主张,没有法律根据。

4.判决方式问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行政诉讼的维持、撤销、确认等判决方式,显然不能满足行政合同案件审理的需要。能否判决解除合同?在确认被告单方解除合同不违法的情况下,能否判决当事人违约责任?这是审理行政合同案件面临的一个难题。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据行政诉讼法和本解释外,可以参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另一种意见认为,民事诉讼法本身也没有具体规定民事诉讼案件的判决方式,合同无效、合同解除等判决结果往往在民事实体法律规范中规定。因此,解除行政合同案件判决方式在民事诉讼法中也没有规定。

我认为,行政合同案件作为新类型案件,在缺乏明确、直接的法律规范的情况下,人民法院突破行政诉讼法的现行规定,适用最合适的判决方式以解决行政争议,符合行政诉讼法的立法意图。因此,行政合同案件可参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实体判决,包括直接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判决解除合同。当然,就本案而言,涉诉合同事实上已由被告市政府解除,而且原告没有提出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因此,判决书的主文中可不必有判决解除合同的内容,仅在判决理由部分阐述合同已实际解除事实和认定解除是否适当、合法的理由即可。

5.关于违约责任和违法责任的认定

原告诉请判令被告市政府承担返还财产和赔偿利息损失的责任,属于违约责任。从合同法的角度看,被告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导致合同解除,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原告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返还1000万元综合开发费用)和赔偿损失(1000万元的利息损失)。故原告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法律根据,应予支持。如果将原告诉请判令被告市政府承担返还财产和赔偿利息损失的责任认定为行政赔偿责任,就发生相反的处理结果。因为从行政法的角度看,返还财产和赔偿利息损失,系被告市政府不依法履行职责所致,与行政行为直接相关。诉请被告返还财产和赔偿利息损失的前提,是被告的行政行为已经被确认为违法。就本案而言,被告已经单方解除了合同,对被告单方解除合同的合法性,原告没有提出异议。法院亦认为,在假日海滩的规划已经依法作出调整的情况下,被告单方解除合同是必要的、合法的。因此,原告诉请确认被告不履行合同的行为违法没有事实根据,其行政赔偿请求自然应予驳回。

6.行政合同诉讼性质的反思

如果认为行政合同纠纷应由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似乎不合当前的潮流。行政合同作为行政行为的特殊方式,符合现代行政理念。行政合同的本质在于其行政性,行政合同纠纷属于行政争议。但是,行政合同的平等性决定了行政合同的诉讼性质为民事诉讼。

第一,行政机关选择以合同的方式来实行其行政目的,并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协商一致达成了协议,这本身就说明:“高高在上”的行政机关,愿意就某一具体的行政事务以平等(或者拟制的平等)的身份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签订合同。这种特殊的行政行为正因为具备了合同的这种内在的自愿、平等本质,才使之成为“合同”。

第二,行政合同作为“合同”,其当事人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或者视为平等的。这与当事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上的不对等性并不矛盾。因为,如果从合同所约定的事项(主要是合同设定的权利义务)上看,行政机关显然处于主导和支配的地位,合同当事人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但如果从合同的本性看,该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虽有所“不公”,权利义务确实不对等,但达成协议实乃“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属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第三,当事人之所以愿意达成协议,实际上亦各有所图。行政机关认为该合同有利于行政目的的实现,能更好地履行行政职责;而行政管理相对人在平衡自己在行政上的权利义务和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得失、利弊后,认为该合同有利可图。因此,就当事人各方而言,行政合同在实体上于己是有利的。

第四,就行政机关而言,为了确保行政目的充分、有效地实现,确保行政职责的切实履行,在行政合同中除了约定其不履行行政义务所需要承担的法定的行政权利义务,还可以约定补充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特别是违约责任。就行政管理相对人而言,其不履行行政合同,往往不仅仅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还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这是一般的行政行为所不能作到的,也是行政诉讼无法审查的范围。

第五,行政合同的民事诉讼性质,还利于行政机关主动进入诉讼程序,依法追究相对人的违约责任。而在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只能作为诉讼的被告,被动参加诉讼,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政机关主张权利,行使权力。诚然,从理论上讲,行政机关在行政合同中具有必要的撤销权、合同变更权甚至行政处罚权;但在特定的行政合同中,行使上述权力往往与合同约定不符。比如在违约责任的程度方式上没有上述行政权方面的约定,或者约定限制上述行政权的行使等。退一步讲,即使行政机关有这方面的特权(行政合同约定之外的法定职权),也未必能够达到主动提起民事诉讼、追究相对人相应违约责任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不足之处

由于是第一次参加毕业实习,尤其是第一次这么真正走进社会,我在许多方面还不够成熟,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因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所受理的案件多为二审上诉案件,没有机会参与具体案件的办理,对案件的分析相对较少;二是没能带动同一庭内另一办公室的同学积极参与各种具体工作,致使工作任务分配不够均匀,给法官留下不好的印象;三是没能与高院其他庭室的实习同学进行广泛交流,实习内容相对单一,不能对法院工作的各个具体环节有全面的了解;四是没能与不同法院、检察院的实习同学交流实习经验,对全省司法系统的整体情况了解不多;五是在某些社交场合显得比较单纯,学生气较浓,没能很好地配合法官的活动;六是白天身体活动较频繁,晚上在教室学习感到比较累,考研复习效率不够高。

五、实习建议

结合本次实习的分配安排、具体进行和考核评比情况,我对学院以后的毕业实习工作提几点建议,以利于每一个同学在实习中真正增长实践知识,达到最佳的实习效果,从而提高法学院学生的整体综合素质。具体建议是:第一,用计算机随机分配学生的实习单位,以使每一名同学能够在公平的基础上参加实习;第二,开通法学院热线电话、网上实习信箱,让每位同学能够及时与学院保持联系,以解决实习中遇到的紧急情况;第三,召开实习中期总结大会,使不同实习单位的同学互通信息、相互交流实习心得,及时分析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并切实采取相应的措施;第四,建立健全高效度的实习奖惩机制,细化实习成绩评价标准,并严格依据标准对每一名同学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降低人为主观因素的参与程度。

毕业的实习报告 篇2

实习的目的:把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结合起来,找出差距,看应如何处理所发现的问题。总结一下所学专业知识的不足之处,不扎实的地方,找出需要重新巩固的知识,学会了和同事沟通,以及在社会工作中应该如何为人处事。

通过此次在会计事物所进行毕业实习,进一步的了解会计制度,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为毕业论文打基础的同时深入社会,结合实践,锻炼和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培养劳动观点和协作精神,提高自身素质,实现学生由学校向社会的转变。

实习的内容:先了解公司的发展史以及各个机构的设置情况,公司的规模、经济类型、人员数量等,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帮忙清理卫生,做一些后勤工作;再了解公司的文化历史,认识了一些同事,公司给安排了一个特定的指导人;然后在财政部看财务人员工作,看会计人员如何做,看了一下公司的总帐以及各明细帐、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和上期的会计报表(主要是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之后安排我跟着公司的出纳学习;最后是跟着会计实习,看会计如何处理业务。我学到了

一、如何设置的会计科目:

(1)资产类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商品销售收入,应收票据,其他业务收入,应收账款,营业外收入,坏账准备(贷),投资收益 ,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商品采购,库存商品,受托代销商品,商品进销差价(贷,)商品削价准备(贷),加工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待摊费用,长期投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递延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益。

(2)负债类: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代销商品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预提费用,应付利润,长期借款。

(3)所有者权益类: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本年利润,利润分配 。

(4)损益类: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商品销售成本,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业务支出,营业外支出,所得税。

二、怎么建立账簿及账簿类型

(一)按照商业会计制度规定,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帐簿种类、格式、内容及登 记方法。按照规定需要设置的会计帐簿有:总帐、明细帐、日记帐等。

(二)总帐一般采用订本式帐簿。

1、总帐格式主要:三栏式。

2、总帐开设:是根据一级会计科目开设的,用以提供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费用、收入和利润等的总括的核算资料。

3、总帐登记依据:是根据每月计帐凭证汇总表记帐的。

(三)明细帐一般采用活页式帐页。

1、明细帐开设依据:通常根据总帐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设置的。

2、格式主要有:三栏式、数量金额式和多栏式。

3、明细帐记帐依据:按每月发生的业务,先后顺序编制计帐凭证,根明细帐据计 帐凭证登记明细分类帐。

4、明细帐使用的格式:

(1)通常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采用多栏式帐页记帐;

(2) 固定资产明细帐、库存商品明细帐等采用数量金额式帐页记帐。

(3)应交税金、其他 应交款、其他应收款、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经营税金及附加等采用三栏式帐页记帐。

(四)日记帐又称序时帐,主要有: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1、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使用订本式帐簿,格式一般采用三栏式。

2、现金日记帐:是用来登记库存现金每日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的帐簿。

3、银行存款日记帐:是用来反映银行存款增加、减少和结存情况的帐簿。

实习的心得体会:刚到单位时,感觉同事们都很随和,很好相处,感觉社会并不象别人所说的那么险恶,对社会又充满了信心。公司的指导人给我耐心讲解了有关公司的概况、规模、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等等,使我认识到对一个大公司也只能是从整体上认识了解一下,至于内部具体的细节是怎么也弄不清楚的。先对公司有个大概了解,再对自己的岗位工作有所认识,要知道公司设那个岗位的目的,要达到预期的效果,才能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行。 在财务部跟随出纳实习时,先了解公司的财务制度,国家对库存现金的规定,以及收、付现金需要遵循的程序。看着出纳工作自己也很是高兴。出纳收到收到收款单据时审核手续是否齐全,然后收款,点两遍现金,然后向交款人说明金额,并分币种放好。若需要找零钱也需点两遍,然后在原始单据上盖现金收讫章,留下记账联,将其他的交给对方。然后编制现金收款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这一程序和我们在学校学的理论一样,要分清责任,按规定处理业务。其实很简单,只是没有实际操作过,但是我们一样可以做好,要对自己有信心,相信自己能做好,给自己一个机会会比她们做的更熟练、更出色。

对于如何签发支票,作废的收据、填错的支票怎样处理又回顾了一下,有些细节上的东西以前学时没太注意,等到实际操作上就要犯错误了,签发支票、收据等都要特别信心,要有耐心,不能浮躁,会计其实是一项比较烦琐的工作,看我们如何对待了,我本人比较喜欢计算,喜欢数字,喜欢把一堆看似乱七八糟的东西整理的井井有条,所以我对会计越来越有兴趣,越来越喜欢做会计。

我学习了退后和销售折让的账务处理方法:

1、购买方未付货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的

购买方须将原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联和第三联及产品销货单主动退还给我方,我方则应视不同情况作下述处理: 我方在会计上未入账时,应将所有专用发票联次注明作废,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于存根联后面。

我方已入账时,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红字发票,将记账联撕下入账,作为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的依据,将退回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税粘于红字发票的发票联后,并注明蓝字发票记账联的原有凭证号,便于备查。另一种情况,产品销售单价发生了变化,例如我方与买方商量一致同意将上月发出产品价格调高或调低,购买方应将上月开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后,我方本月重新按现价开一张蓝字发票,将新开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联撕下,邮寄给买方,记账联在本月补记上月少记的账款,将变更后的合同或协议附于其后。并注明上月原记账联的出处。退回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于本月重开蓝字发票存根联后。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我方不得扣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

2、购买方已付货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 购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实单,递交我方,作为我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我方在未收到证实单以前,不得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收到证据单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红字专用发票的存根联、记账联作为我方扣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的凭证,其发票联、税款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扣减库存商品和进项税额的凭证。

实习感想:跟随会计实习时,会计告诉我公司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矿产资源法、安全生产法等法规,该公司以煤炭生产销售等为主,需要遵守好多国家的政策法规,该公司比较正规。刚跟随会计实习时,会计不是很高兴我去实习,可能是怕我添乱吧,帮不上她的忙,还要弄乱东西,后来由于我的耐心等待,合理的处理人际关系,会计态度缓和了,让我看她处理业务,还给我看了公司的凭证,原始单据,以及明细帐和总帐等,让我总结了出纳的理论与实际的不同处以及会计的理论与实际的不同处。理论知识不是很牢固,有好多地方都很模糊,不知具体该如何做,还需要翻看以前所学的,要把它深入扎根不是很容易啊,还得靠以后工作了在实际操作上去把它扎在心里。会计教给我如何和人们沟通,好多时候都要自己去判断,去决定该如何做,在社会上只能依赖一个人,那就是自己,不要指望别人帮你做点什么,要看看你能帮别人做什么。

有一点遗憾的就是实习期间没有涉及到有关报税的问题,如果涉及到了,应该能学到好多知识,毕竟以前的会计岗位角色模拟实验中没有涉及到太多的有关税的问题,而在公司中,对会计而言,税是一个比较关键的问题。

实习期间还是学了不少社会知识,要多感谢实习指导人、公司出纳、会计的关照和帮助以及实习指导老师的细心教导,耐心讲解。

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在此次会计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实习工作中,确实让我们学到了不少书本以外的知识,让我的会计学习有个总结,当然也发现了不少问题。出纳看似简单的工作若不细心还是不能胜任的。出纳的工作不难,但有些步骤是必须要遵守的,有时出纳为了省事就省略几步,在工作中这也是很常见的,看是否会影响责任分担以及业务处理是否顺利,若无影响的话,那样做还能提高效率的,若有影响,则需按部就班的一步步操作。跟随会计实习,需要提出一点,公司员工也代表公司的形象,以人为本,在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外还要处理好同事间的关系,营造一个紧张而温馨的工作环境,工作起来才会比较愉快,效率才会有所提高。还要给实习生以及外界人员留一个好印象,对公司的顺利发展应该会很有利的。 我们还未步入社会,好多事情尤其是工作上的事没有具体处理过,不知会不会做好,能不能圆满完成任务,这就要求我们对自己要足够了解,要有深层次的认识,有的工作可以直接说我可以做到、可以做好,但有的工作心里不是很有底时就要好好客观衡量自己,看能否完成,不可夸下海口也不可低估自己的能力,埋没自己。

综上所述,在这次实习期间达到了预定的目的,大量的会计专业知识与社会知识相结合,既巩固了专业知识,又学会了社会知识,对我们不久的就业很有帮助。通过这次实习,对出纳、会计等岗位有了一个深层次的认识。我找到了自己专业知识的漏洞,对好多基础性的知识不是很肯定,需要重新回顾、学习。对会计岗位人员要求的耐心、细致有了切实的体会,对于自己浮躁的心里也需要调整,把心态整理好,对自己有正确的认识与评价才能清楚自己适合什么样的工作,明白自己需要努力的方向。学会了人与人沟通需要一定的技巧。这次实习为我们步入社会奠下了基础,为我们就业找工作指明了方向。实习的目的:把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结合起来,找出差距,看应如何处理所发现的问题。总结一下所学专业知识的不足之处,不扎实的地方,找出需要重新巩固的知识,学会了和同事沟通,以及在社会工作中应该如何为人处事。

毕业的实习报告 篇3

大学阶段的金工实习虽然结束了,但是我从中所掌握的各项操作技能特别是在实习过程中我所得到的种种体会与感悟,都将使我受益终生,金工行业毕业生实习报告。现在回想起七周的蓝领之行,亦是感慨万分。

按照日程安排,我们的金工实习分两个阶段来完成,即大一下学期和大二上学期。为了让我们对金工实习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并学习基本的实习规章制度,实习之初我们先来到学校实习大楼接受安全教育,车工于老师给我们讲述实习的意义以及目的。而其中着重强调的是实习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他列举了各种因操作不当,或是疏忽,或是其他原因造成的严重事故。使我们认识到了掌握正确的操作方式和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的重要性。这种认识不管是对我们七周的金工实习来说还是在我们以后的工作岗位上都是非常有用的。

大一阶段我们的实习任务是焊接、锻造、车工。我们首先实习的是焊接。焊接是将两个分离的金属工件,在接头处进行局部加热、加压或几加热又加压,使其连接成一个整体的加工方法。带着激动与迫切已久的心情我们来到了焊接车间。焊工李老师先领导我们学习焊工实习教学内容和安全操作规程。李老师说焊工是危险最大的而且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工种,他还列举了洛阳、唐山、南京等地由焊工违规操纵引起的火灾事故。让我们加以重视。下午我们可以动手了。先由老师做示范,然后自己动手体会一下。尽管我们已经学习了安全操作规程,在进行焊工实习前,老师还是特地为我们强调了安全用电。焊工实习充实而又刺激,看着一块块的铁板被我焊成了一个整体,我真的很有成就感。四天的焊工实习使我懂得焊工需要较高的技术性,并不是在一天两天内所能掌握的,它需要在理论的指导下经过长期的实践才能掌握。但是这已经给了我以后实践的基础,我感觉收获真的很大。

焊接实习完之后,我们来到了锻造车间。锻造是将加热后的金属坯料施加外力使其产生塑性变形,改变尺寸、形状并改善性能,以获得毛坯或零件的加工方法。自从最初的冶铁以来,锻工这项工艺就在逐渐完善。看是一项很简单的操作但是其复杂程度很高的,虽然工具越来越先进,但是其丰富的文化积淀仍让我们对它小看不得。老师首先给我们讲述安全操作规程和淬火和锻造的有关技术。老师说锻造非常危险,夹持工件时一定要牢,否则在敲时温度很高的工件如果溅出后果不堪设想。我和三个同学一组,要用空气锤把一个圆柱锻成一个立方体,虽然我们已经把老师说讲述的操作过程谙熟于胸了,但是我们几个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工件在我们手中依然像是一个不听话的孩子,无论如何也锻不成形,这时我才知道了实践的重要性。锻造过程中关键就在火候的控制,锤炼的掌控,以及冷却的方法,能否把三者恰到好处地处理决定着能否锻出高质量的材料,否则就会有锻造缺陷,而这需要长期的实践才能掌握,这里把人类的科技文明得到充分体现,因此锻造确不是一种简单的体力活。三天的锻造的实习很枯燥也很轻松,因为老师很是幽默,我们虽然很累但是我们还是有说有笑,老师的幽默将让我永远记得这次实习。

大二阶段首先实习的是钳工,很早就听同学说钳工最累,但是我还是比较向往的,因为我很向往那把自己加工的小锤子,不过钳工虽然劳动强度大,但是它应用的工具简单,加工多样灵活,适应性强,能完成某些加工所不便或难于进行的工作,因此,钳工仍是不可缺少的重要工种。初次走进钳工实习基地我发现它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整齐有序的排满了机床,而是排列着许多大桌子,桌子上还立着一张铁丝网,我不免有点失望。虽然钳工大的机车很少,用基本上是手工,但到了车间还是要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学习完了之后,老师讲了钳工的主要设备,让我们认识到了钳台、虎钳、划线平台、钻床以及各种量具、划线工具。认识完这些后,老师开始介绍锯子及锯子的使用方法,以及划线、钻孔等。下午老师给每人发一块铁片让自己动手加工一个簸箕。于是我们都迅速的跑到了自己的工作台旁边开始加工了起来,顿时噪声四起,但我们却一个个干得热火朝天。在实习的前两天把我累得腰酸背疼而且手也磨了好几个泡,但是后来刘老师说我的姿势不正确,在刘老师的指导下我掌握了正确的姿势,果然在后几天的实习中我感觉轻松多了。这时我才知道钳工是最需要技术的,只有方法得当才能省力气,而且加工很快,我几乎再也感觉不到钳工是地狱了。在为期一个星期的钳工实习过程中,我加工共一个簸箕、两个六角螺母还有一把我盼望已久的小榔头,看着自己的作品,我觉得钳工时我整个金工实习中最值得怀念的地方,也是最能锻炼能力,我体会最深的工种。

毕业的实习报告 篇4

一、实习目的

根据学校对本科生的毕业实习要求,我在信用社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毕业实习。毕业实习的目的是:接触实际,了解社会,增强劳动观点和社会主义事业心、职责感;学习业务知识和管理知识,巩固所学理论,获取本专业的实际知识,培养初步的实际工作潜力和专业技能。具体要求如下:

培养从事信用社前台工作的业务潜力。了解并熟悉储蓄前台人员的的日常业务和工作流程,学会进行工作。理论联系实际,学会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去参与到具体的前台工作中。培养艰苦创业精神和社会职责感,构成热爱专业、热爱劳动的良好品德。预演和准备就业。找出自身状况与社会实际需要的差距,并在以后的学习期间及时补充相关知识,为求职与正式工作做好充分的知识、潜力准备。

二、实习资料

1、实习过程

7月1日,我开始了我的农村信用社实习的过程。早上8点半,伴随着信用社大门的打开,大厅不一会就人来人往。大家都忙碌着,我无所事事着。主任说这样吧,这个月的第一期黑板报就你负责。总算有事做了,说干就干。高中的时候担任过出黑板报,还好基础不至于太差。其实也没写几个字,关于“信用社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的普法知识,却忙碌了大半天。但是效果还是不错的,有顾客谈起来,心中也是很高兴的。下午,我在实习指导老师的指导下首先学习信用社工作必需的基本技能,包括点钞、捆钞、珠算、五笔字型输入法、数字小键盘使用等。这似乎给了我一个难题,本来自以为信用社业务相当的简单,却没发现我原先有这么多基本的技能不会操作。看着同事熟练的点钞,真是很羡慕,而我只能从一张一张数起。还时不时的出错。对于珠算,刚开始我一向无法理解为什么不用计算器,这不是更方便吗?之后慢慢才了解,原先信用社柜员经常需要查点现金,看是否能账实相符,而人民币有多种卷别,在点钞时需要累加,这时使用算盘就要比计算器方便,因为计算器显示的结果超过必须时间便会消失。

经过一个星期的苦练,我虽然还不能熟练操作信用社的基本技能,但大致也掌握了其中的技巧,所谓熟能生巧,主要是靠以后勤加练习了。而且很幸运的是,能得到信用社同事们多年来的技巧心得,对我来说是莫大的帮忙。百张点钞24秒的大师姐更是手把手的交我,倍受鼓舞。在数字小键盘上也有长足的进步,速度中上后准确率也是百分百的。于是接下来,实习指导老师便让我学习储蓄业务。储蓄部门目前实行的是柜员负责制,就是每个柜员都能够办理所有的储蓄业务,即开户,存取现金,办理储蓄卡等,凭证不在想对公业务部门那样在会计之间传递,而是每个柜员单独进行帐务处理,记帐。但是每个柜员所制的单据都要交予相关行内负责人先审核,然后再传递到上级行“事后稽核”。

此外我还学习了营业终了时需要进行轧账和中间业务轧账,学习如何打印流水平账报告表、重要空白凭证销号表、重要空白凭证明细核对表,审查传票号是否连续,金额是否准确,凭证要素是否齐全等。在信用社实习,学习柜员间每一天交接工作时的对账是必不可少的,对账时除了要核对现金账实是否相符外,还要查看重要空白凭证是否缺失,传票是否连续等等。而柜员间对账也是很有程序的,一般先清点现金,然后再是清点重要空白凭证如存折、银行卡、存单等。经过一段时间的强化学习并背记储蓄业务的交易代码和操作流程后,我开始学习信用社的会计业务,即针对企业的业务。

对公业务的会计部门的核算(主要指票据业务)主要分为三个步骤,记账、复核与出纳。票据业务主要是指支票,包括转账支票与现金支票两种。对于办理现金支票业务,首先是要审核,看出票人的印鉴是否与银行预留印鉴相符,方式就是透过电脑验印,或者是手工核对;再看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要素等有无涂改,支票是否已经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支票是否透支,如果有背书,则背书人签章是否相符,值得注意的是大写金额到元为整,到分则不能在记整。对于现金支票,会计记账员审核无误后记账,然后传递给会计复核员,会计复核员确认为无误后,就传递给出纳,由出纳人员加盖现金付讫章,收款人就可出纳处领取现金(出纳与收款人口头对账后)。转账支票的审核资料同现金支票相同,在处理上是由会计记账员审核记账,会计复核员复核。

我这次实习所涉及的资料,主要是存款业务,主要包括储蓄存款业务、对公存款业务,对于贷款业务也有必须的涉及。下面介绍一下我所从信用社中所获得的资料。

2、实习所涉及的储蓄业务

2、1活期储蓄存款

2、2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

2、3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

2、4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

2、5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存款

2、6定活两便储蓄存款

2、6单位活期存款

2、7单位定期存款

2、8单位通知存款

3、实习所涉及的贷款业务

3、1信用贷款

3、2担保贷款

4、高校利用学校资金对学生办理的无息借款

5、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

三、实习总结

这次实习,除了让我对农村信用社的基本业务有了必须了解,并且能进行基本操作外,自己在其他方面的收获颇大。此次毕业实习是我步入社会前的一个平台,为我今后踏入社会奠定了基础。

首先感谢信用社给我这个机会让我来到这个群众,在联社为期一个多月的实习是我走出校门,踏入社会的第一步,这个阶段是我从学生步入职场的重要的过渡,对我来说有很大帮忙,为我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透过这次的实习,我对自己的专业有了更为详尽而深刻的了解,也是对这几年大学里所学知识的巩固与运用。从这次实习中,我体会到了实际的工作与书本上的知识是有必须距离的,并且需要进一步的再学习。虽然这次实习的业务多集中于比较简单的前台存贷款业务,但是,这有利我更深层次地理解金融业务的流程,使我在金融单位的基础业务方面,不在局限于书本,而是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我觉得在学校和单位的很大一个不同就是进入社会以后务必要有很强的职责心。在工作岗位上,我们务必要有强烈的职责感,要对自己的岗位负责,要对自己办理的业务负责。如果没有完成当天就应完成的工作,那职员务必得加班;如果是不留意弄错了钱款,而又无法追回的话,那也务必由经办人负责赔偿;如果业务不精通,损失的不仅仅是你更是顾客们的宝贵时间

其次,我觉得工作后任何人都务必要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并努力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做一行就要懂这一行的行规。在这一点上我从实习单位同事那里深有体会,比如,有的业务办理需要身份证件,虽然客户可能是自己认识的人,他们也会要求对方出示证件,而当对方有所微词时,他们也总是耐心的解释为什么务必得这么做。此刻银行已经类似于服务行业,所以职员的工作态度问题尤为重要,这点我有亲身感受。人总免不了丢三落四,身份证没带又赶时间,因为没能办理而愤愤不平,粗言秽语的会一大堆。难免会点燃无名之火,硬碰硬到底谁怕谁?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心中有准则能约束自己。职业准则不允许你这样,也不能够如此。之前在柜台实习时,也发现有很多细节需要注意,比如:对待客户的态度,首先是要用敬语,如您好,请签字,请慢走;其次与客户传递资料时务必起立并且双手接送,最后对于客户的一些问题和咨询务必要耐心的解答。这使我认识到在真正的工作当中要求的是我们严谨和细致的工作态度,这样才能在自己的岗位上有所发展。

最后,在信用社里每一位员工都是我的老师。我虚心学习经验,将所学的知识与实践结合起来,多思考,多总结,多请教,充分发挥自己的工作用心性。我觉得到了实际工作中以后,学历并不显得是最重要的,主要看的是个人的业务潜力和交际潜力。我深刻的体会了这一点。学历只是一张证书、只是代表你理解的文化教育的程度,但并不能完全的展现个人。以实际说话,也许你能说出很多新兴词汇,但是顾客不懂,那你就算不上是个优秀的员工。实习的时间虽然只有短短的一个多月,但是我感觉我的收获还是很大的。我要感谢我的信用社的老师们,当我在业务上遇到什么不懂的问题请教他们时,他们都会悉心帮我解答,使我大大提高了对信用社务的熟悉程度,这对我的实习经历来说是十分重要的。

因此,我体会到,将我们在大学里所学的知识与更多的实践结合在一齐,使一个专科生具备较强的处理实务的潜力与比较系统的专业知识,才是我们实习的真正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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