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试《法制史》练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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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项选择题

2016年司法考试《法制史》练习题

关于宋代法律和法制,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宋刑统》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

B. 宋代法律因袭唐制,对借与贷作了区分

C. 宋仁宗朝敕、例地位提高,“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于敕、例”

D. 宋建隆四年颁行“折杖法”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宋代的法律和法制。

选项A说法正确。《宋刑统》由宋太祖建隆四年(公元963年)修订,成为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全称《宋建隆重详定刑统》,简称《宋刑统》。

选项B说法正确。宋代法律因袭唐制,对借与贷作了区分。借指使用借贷,而贷则指消费借贷。当时把不付息的.使用借贷称为负债,把付息的消费借贷称为出举。

选项C说法错误。宋神宗朝敕地位提高,“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于敕”,敕已到足以破律、代律的地步。

选项D说法正确。宋建隆四年颁行“折杖法”,意在笼络人心,改变五代以来刑罚严苛的弊端。

  单项选择题

香港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订立供货合同,约定由香港法院管辖。后双方因是否解除该合同及赔偿问题诉诸香港法院,法院判乙公司败诉。依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如该合同被解除,则香港法院管辖的协议也随之无效

B.如乙公司在内地两省均有财产,甲公司可向两省的有关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

C.如甲公司向内地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判决,免除执行费用

D.如甲公司向内地法院提交的文件无中文文本,应当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内地与香港认可和执行民商判决的安排》。

选项A错误。《内地与香港认可和执行民商判决的安排》第三条第五款规定,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合同中的管辖协议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管辖协议条款的效力。

选项B错误。《内地与香港认可和执行民商判决的安排》第五条第一款规定,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在内地不同的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申请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的申请,不得分别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选项C错误。《内地与香港认可和执行民商判决的安排》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向有关法院申请执行判决,应当根据执行地有关诉讼收费的法律和规定交纳执行费或者法院费用。

选项D正确。《内地与香港认可和执行民商判决的安排》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向内地人民法院提交的文件没有中文文本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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