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经验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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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有什么诀窍呢?下面就通过一名法学本科毕业生就司法考试通过来传授一点经验给大家,希望大家看了之后能有所体会,有所感悟: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经验心得

今年终于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如果从XX年毕业之后参加的律师资格考试开始算,我是“留级”四年才拿到了毕业证书。在我来看,要通过司法考试,复习的方法至关重要。每个人的情况不同,复习的时候也需要因人而异,找到自己适合的方式。我是一名法学本科毕业生,我主要就从法本的角度谈谈自己的经验。

  一、摆正心态。

根据不完全统计,每年没有通过司法考试的考生中,因为信心不足或者根本没有打算考过的人占到了85%以上,司考名师李建伟博士曾经对这一现象有过很精辟的分析。实际上,没有抱着必过的信念,怎么可能会付出全部的努力?觉得自己复习的差不多,模拟练习成绩都在及格线上下,如果运气好就能考过,这样的考生也不在少数。其实,侥幸心理实不足取,每年220-229、230-239是人数最多两个分数段,239和240就是地狱和天堂,真要是仅差那么几分就只能徒唤奈何了。有的考生抱着练兵的目的,说考不考过都无所谓。我想即使是如此最好也还是定下必过的目标,认真准备,即使没有考过也为以后的复习提供准确的参考,毕竟,没有全身心投入而得出的结论会有很大的偏差。

通过司考的人当中,非法本占了很大的比例,而且他们当中许多以前从没有接触过法律可一次考试就通过了,反观我们这些所谓的法本生却没有这么幸运。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难道我们大学四年的系统学习出来的“正规军”还比不过那些土枪土炮武装的“杂牌军”吗?其实,我们只是看到了一些表面现象。法本的考生特别是刚刚毕业第一次参加司考的考生,往往认为考试内容都是以前上学时学习过的,自己的理论基础扎实,不需要费太大的功夫,不自觉的产生轻敌思想。我在第一次参加XX年律考的时候,就犯了这样的大忌。我当时的复习也算是比较全面,可确确实实始终有一种浮躁的情绪,背法条的时候静不下心,觉得东西太琐碎,虽然翻来覆去看了不少遍,但是背了后面的忘了前面的。

加上没有经验,对第四卷的案例分析准备不足,结果以四分之差遗憾落榜。现在想起来,虽然四年当中所有的理论和科目都曾经学习过,期末考试也都考察过,可是基本的知识和概念毕竟还有许多模糊的`地方,这些被我们很容易就忽略了。司法考试的考察方式与学校考试有很大的区别,司考注重的是实践,学校教育侧重在理论;司考每题都是一个小小的案例,学校考试多是名词解释、简答题形式;司考考的就是对概念的准确和熟练运用,而学校考试要求的是理论深度与宏观的把握.法本考生在角色的转换上不如非法本的考生,容易在惯常的思维模式影响下导致复习出现偏差.所以,踏下心来,稍安毋躁,按部就班的复习是非常必要的.

  二、掌握复习方法

复习是件苦差使,应该说没有什么取巧的方法。14门法学专业主干课程杂揉到四张卷子里,复习的工作量是如此之大,通过率又是如此之低,所以不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是不行的。我个人认为,如果是第一次参加司考,除了自己看书作题之外,有必要报一个口碑好,指导性强的辅导班。应试教育是中国教育的通病,但也是屡试不爽的过关良方。有几个举办多年的辅导班,长期研究司考,掌握了很多考生个人无法获得的资源,学员的通过率是很高的。我去年考前三个月上了一个辅导班,感觉针对性很强,尤其他们对考试走向的把握上非常准确,老师的讲课带动了复习,获益颇多。

很多通过司考的人说从何时开始复习为好的答案都不一样,或长或短,我个人认为从考前半年开始动手比较合适。当然,我属于基础比较差,笨鸟先飞的类型,如果连我都能考过,相信大家复习半年一样都没有任何问题。复习并不是都要一股劲,一样的密度,始终保持冲刺的状态既不科学也不现实,保持循序渐进会很有好处,有必要作一个整体性的安排。我从考前半年开始看教材,这种看法时比较仔细、比较认真的看,目的是对每一个知识点进行梳理,力求搞清,每一个基本概念。这时不用高度紧张,只要能保证每天按自己的计划进行就可以。如此用了两个月的时间,把整个教材看了一遍(第一册看了两遍)。期间,找一些历年的真题练习,对自己现有水平有准确的定位。考前三个月上辅导班,在上辅导班的这一个多月里,按照老师的要求复习。在课堂讲解的基础上对一些平时接触少,印象不深刻记忆,同时开始法条的复习。上完辅导班还剩下两个多月的时间,这期间就是大面积的背法条,同时对教材粗线条的反复看,每天作一定的练习题,提高熟练程度。最后要留出考前一个月的时间进行冲刺,这时就大面积的作题,可以完全抛开教材,只留法条。

以上说的是复习时间的安排,在合理分配时间的基础上最重要的就是对复习内容的有效安排了。李建伟博士有句名言“司考是门放弃的艺术”,说得很有道理。每门法在司考中的比重不同,如民法能够占到100分左右,历来有“得民法者得天下”得说法,而像法理、法制史只占到10分左右,差距是非常明显的。所以,不要贪多嚼不烂,每个部门法都想看个明白、记个清楚,把大量宝贵的时间花在一些分值较孝又不容易得分的部门法上实在不符合效率原则。

我个人认为,第一卷中的法理和经济法是完全可以舍弃的,每时间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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